世界大多數國家使用的貨幣,都來自該國央行;唯有港澳地區情況特別,使用的鈔票和硬幣來自三家銀行,以及金融監管機構。
香港作為特別的行政區和獨立的經濟區,自己發行貨幣,目前市面上流通的港幣,來自匯豐銀行、渣打銀行和中國銀行,以及香港的法定機構香港金融管理局。
三家銀行分別發行五種紙幣,即港幣千元、五百元、百元、五十元、二十元;香港金融管理局則發行十元紙幣,以及十元、五元、二元、一元、五角、二角和一角的硬幣。
香港的造幣廠,是全球少數公私合營的機構。「香港印鈔有限公司」大股東是港府,三家發鈔銀擔任股東,另外一個特別股東,是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公司主席是香港金管局總裁任志剛。
香港貨幣「四分天下」的發鈔格局,源自香港的歷史。
以前做為英國殖民地,香港初時採用英國貨幣,一八六六年港府自行鑄幣,但虧損失敗,兩年後改以銀元為法定貨幣;幾經周折,到一八九五年,港府正式修條例,由匯豐銀行、渣打銀行和有利銀行發行紙幣;到一九三五年通過的貨幣條例,才正式公布以港幣為香港貨幣單位。
香港過渡期中,貨幣和發鈔銀行成為中英談判重要內容;到一九九四年,中國銀行以中銀香港為名,成為香港發鈔行;二○○三年年底,中銀香港的鈔票正式流通。
由於匯豐是英資、渣打是美資、中銀是中資,發鈔銀行顯示出過去和現在,對香港經濟影響最大的三大經濟體。
至於澳門,情況類似香港,不過發鈔銀行是兩家。
長期以來,澳門只有一家發鈔銀行:大西洋國海外匯理銀行,幾經周折,易名為大西洋行。
在中葡談判澳門回歸中商定,一九九五年十月起的十五年內,由中國銀行澳門行和澳門大西洋銀行共同發行貨幣,額度各半,約滿再談續約或修約。澳門的金融管理局擔負與香港金管局同樣角色。澳門貨幣幣種與香港相近,而且澳門貨幣是由香港的印鈔公司製造。更特別的是,港幣在澳門是流通的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