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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併科」和「易科」罰金都分不清楚
2009/01/02 10:38:08瀏覽1941|回應1|推薦2
影音》力霸宣判 王令麟判18年罰金7億

力霸弊案宣判 王令麟遭判刑18年 / tvbs

備受外界矚目的力霸案今天早上一審宣判,王家六個人都遭13到20年重判,易科天價罰金。王令麟到地院聆聽,聽到宣判後臉色凝重,不發一語離開法院。

台北地方法院歷經1年8個多月的審理,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判決書多達4千頁以上,被告共139人,堪稱司法史新紀錄。

據了解合議庭認為有公務員涉嫌包庇王又曾、王令麟等掏空力霸公司,將會移送10名左右的金管會等官員由檢方另案偵查。

王家6人宣判結果如下:

王令一判20年,併科10億元。
王令台判20年,併科7億元。
王令麟判18年,併科7億元。
王令眉判18年,併科1.5億元。
王世展判16年,併科4億元。
王令僑判13年,併科3億元。

【2008/12/31 聯合新聞網】(看新聞原文)

聯合滋事庫轉貼讀者指正。聯合報至今無回應。

伍燕林 發言於2008-12-31 11:12:03

明明都是『併科』罰金
新聞內容卻寫『易科』罰金
這兩個差很多
請注意新聞正確度!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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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象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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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是誰寫的
2009/01/05 10:52
應該要蘇位榮或是蕭白雪把這位撰稿記者抓去特訓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