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協議書違良俗 控悔婚求償敗訴
2014/11/19 00:07:58瀏覽91|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協議書違良俗 控悔婚求償敗訴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協議書違良俗 控悔婚求償敗訴

 

 

蕭姓市民不滿認識3個多月的陳女悔婚,請求償還聘金、精神慰撫金等共483萬元,高雄高分院認為蕭要求陳女切結,2年內未生小孩,即無條件離婚,明顯違背公序良俗,判決陳女不用賠,但可上訴三審。

 

 

從事房屋仲介的蕭姓原告指出,1007月間,經人介紹認識陳女後,隔月論及婚嫁,並在10月底宴客,不料歸寧當天,陳女拒絕辦理結婚登記,甚至在隔年2月離家出走,後來還傳簡訊說「希望大家好聚好散」、「把事情做個了結」等語。

 

 

蕭又說,陳女臉書與網友暱稱「太太」,還說自己是「單身」,並在她電腦發現與男子親密照片,指陳女假借結婚之名,行詐財之實,如今2人已解除婚約,要求償還200萬聘金、金飾、宴客損失及200萬精神慰撫金共483萬元。

 

 

陳女則說,她被控詐婚部分,業經檢方處分不起訴確定,並反指蕭拒絕辦理結婚,及蕭所說解除婚約及要求歸還聘金等物,於法無據。

 

 

合議庭法官表示,據媒婆等多名證人證詞,歸寧當天的確是陳女拒絕,但後來2人約定辦理登記後蕭卻反悔,蕭並一度將陳女趕出家門。又查,蕭要求陳女簽署協議書才要辦理登記,但內容為「2年內未生育小孩即無條件離婚」,明顯違反公序良俗,因而判決蕭敗訴。

 

 

蕭男表示,當時陳女為表達結婚誠意,曾告訴他婚後2年內若無法生育小孩,她也沒臉待在他家,他把陳女當時承諾寫在協議書內,沒想到對方卻以此怪罪他。而陳女一直要求他的父親拿錢出來投資,家人不願意,陳女就離家出走,他只好提告。

 

 

 

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g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oungli&aid=1909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