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同居15年不續聘 60歲的她獲賠45萬
2014/11/14 00:52:36瀏覽47|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同居15年不續聘 60歲的她獲賠45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同居15年不續聘 60歲的她獲賠45

 

 

新北市劉姓女子以每月3萬元薪資,照顧黃姓老翁的生活起居,兩人同居15年後,她突然被告知不再續聘,憤而提告。法院民事判她可得45萬元資遣費。

 

 

判決書指出,黃男(88歲)15年前透過紅娘婚友社結識小他20多歲的劉女。他在金山購屋後,除每月支付3萬元,請劉女照顧自己生活外,也協助還清150萬元房屋貸款,不時額外支付其他費用。

 

 

劉女供稱,房貸是老翁主動付的,「其餘金額是要求我跟他發生性行為,我認為這是交易」。老翁今年630以聘請外傭為由,突然不續聘,她年近60歲已無謀生能力,又頓失收入來源才提告。

 

 

她也指控,同居宛如「無形的監獄」,24小時都不能自由出入,因此患有焦慮症,老翁怕她和其他男人發生性行為,便在門縫貼膠帶,「若膠帶脫落,就會打我罵我」。

 

 

黃男辯稱,兩人是伴侶關係,感情融洽,還曾至日本等15國旅遊。未料,劉女6月底要求他寫下「劉小姐在此上班照顧我,認真負責」的紙條,便神秘失蹤。但法官認為,他與劉女間具有雇傭關係,依勞基法規定應支付45萬元資遣費。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g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oungli&aid=1893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