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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局殺人事件】第二篇~~~第十一章  局長的會議
2007/09/28 00:49:54瀏覽528|回應0|推薦16

【刑事警察局殺人事件】第二篇

第十一章  局長的會議


這也是一個會議,會議的地點也在台北,主持者也一樣得不到答案,就和國安會秘書長得不到答案處境一樣。唯一不同的是,刑事警察局長正在召開的專案會議,現在跟本不是得到答案的時間,因為如果有了答案早就破案了。

局長看了看劉江平繼續說下去:

『這兩個綁架事件應該不是同一組人馬幹的好事,對吧。』

大家都同意地點了點頭,局長接著說:

『那各位的意見是分案辦還是統一偵辦?』

大家都沒說話。

其實,現在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所謂專案小組會議就是集合一群因應會議主題的專家,一個個地找出或解決大家提出來的問題,每一個與會人員都知道,這兩個案子都不容易破。

女立委被綁架的時間已經超過了七十二小時,所謂的破案黃金時刻早就過了;而駙馬爺的案子已經走向了國際恐怖組織案件的潮流中。

彈葯專家在會場上用放大的圖片介紹兩個案件現場和鳳山高地【火力展示】場的各種彈殼,爆裂物碎片,以及拚出的電腦模擬型狀和實物大小,造成的損害等等;

簡單地說,專家認為,女立委案件的一切都是自製的,駙馬爺案件的卻都是制式裝備,也就是說前者的火力是自產自銷,後者的火力都是武器世界既有的。

彈葯專家的結論是:

『如果用爆裂物產生的威脅力分析,我們寧願和制式裝備對抗,畢竟所有制式武器的規格和殺傷力都有跡可尋,能夠提供防護措透和反制手段,』

專家緊張地在嚥了一口口水後,想了一想才接著說:

『我不希望第一線的人員真正和女立委案的綁匪正面對峙,因為,可能,嗯...

我們跟本就無法猜到對方會使用那種殺人武器,這叫辦案人員如何防範呢?』

綜合死亡鑑定專家以及特勤指揮中心和局內特勤專家的意見:

(死亡鑑定只報告了駙馬爺專案,因為女主委專案到現在還沒有,或是說還沒發現與這案子相關的屍體)

十二位特勤組中,五人是死於烏茲槍的鈾彈頭子彈掃射,兩人是頭部遭到M16系列子彈貫穿,而其餘的人以死亡方式定義,是窒息死亡,正確的說法則是給黃燐彈燒死的;至於電視台助理的死亡則是從背後遭近距離九0手槍擊斃。

由接戰方式判定,以及從助理手機傳出並經電視台側錄的音帶和影帶中和醫院的監視器錄影帶得知,殺手在射擊時都是點放,三發點放,而且偽裝的非常好,可知絕對是經過有系統的訓練,應該有實戰經驗。

又由現場醫院民眾處初步瞭解,判斷殺手人數應在十個人以上,而且都是東方人,由於醫院現場一片混亂,有關現場人物採訪約談正持續進行中。

刑事警察局偵五組(鑑定組)組長的結論是:

『有組織又有戰力的東方恐怖組織並不多,現在較可能的是印尼的回教聖戰組織;

也有可能是為綁架而組成的國際恐怖組織。

這個組織一定早就存在,因此敢向特勤組發動突擊,這在世界史上是少有的,簡直就是博命演出。

從頭到尾,幾乎沒有一個現場證人證明他們曾經交談過或是用外語發聲,這應該是說明這個組合已經在一起很久,相互間默契十足。在座的應該不會說殺手都是啞巴吧。

由車牌和車輛研判,有台灣人參與其中,因為偽造的車牌在這次事件全國大攔截中,竟然發現了七枚之多,可見偽造黑白車牌泛濫程度。

以本組的立場,認為,兩個案件是不相關的,已經使用先進武器的應不會反過頭來自製武器,值得緊張的是,駙馬爺案使用的武器太先進,武器一定充足,臨敵時更需加以防範我方重大傷亡。』

國際科則正和國際警察組織交換意見中,調查局方面也在重新過濾所有的可疑槍械案件。

以一個發生在二十多個小時以前的駙馬爺案件言,能有現在的成績已算不錯了,至少,大家都同意,兩個案件是獨立犯案的可能性比較大,而且並沒有任何人或是組織宣佈犯下了這兩起案件。

綁架案件如果不是政治事件,在處理上也就比較有著力點;可是,綁架總統的女婿本身就是政治事件。

『好吧,就請各單位多加一把勁,』

局長不會沒話找話說,直接了當的裁示:

『按照各科室原有的任務繼續吧,原則上在沒有進一步的消息前,專案會議照原定時間召開,各單位一定要加強信息的傳遞,對本身任務不重要的資訊可能就是其他單位的重要資料,只要有一點點消息,可能就能抓到大魚。

散會!

劉江萍!到我辦公室來。』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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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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