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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的啦啦隊戰爭
2011/07/15 23:07:04瀏覽716|回應2|推薦33

照片一直無法上傳,所以拖了比較久才發佈這篇文章。

上星期在高院外面拍了幾張照片:排隊登記旁聽的場地及高院門口的鐵欄杆,保存現在高院外的警方佈置狀況。這較扁案剛開始時,地院跟高院要用大量的拒馬(98年9月11日地院門口),來阻擋挺扁人士的聚集及鬧事,現在可說是輕鬆多了。

在陳水扁剛開始被起訴及審理時,陳水扁還享有卸任元首禮遇,扁辦的開銷由全民買單,結果只要兩個月陳水扁要開延押庭,就出現遊覽車載來抗議人士,上百人群聚在門口,拿著旗幟標語抗議,連帶旁聽後補處也出現更多挺扁人士來阻擋我們進場,吃盡許多苦頭,

隨著審理的密集進行一年多,挺扁人士逐漸減少,連帶警察在法院外所佈置的拒馬都得以撤除掉,用鐵欄杆取代。剛開始,鐵欄杆還需要以雙層固定,預防過多挺扁群眾出現(99年3月31日),高院的圍牆也加裝蛇籠,排隊旁聽從人行道上蛇籠邊開始排隊。在99年8月19日卸任禮遇被取消後,許多挺扁民眾也跟著消失。99年11月11日陳水扁三審定讞有罪,轉入龜山監獄,我們的旁聽大幅減少被人攻擊的壓力,高院的佈置也轉成現在的樣子,圍牆上的蛇籠都撤掉,排隊從樓梯上的平台開始,好處是,下雨天時不用辛苦坐在大雨中守住位置,至少有個躲雨的地方。

再來談14日的排隊現場好了。

為了保留歷史上的紀錄,7日特別拿出相機來拍照,結果那些挺扁迷被拍進畫面內,非常不高興,14日在排隊時,不斷在後面大聲吵鬧,說我不知道拍照要做甚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如果敢在網路上罵她們,非要告死我不可。一堆人不斷在旁邊喧嘩,還離開隊伍坐到人行道機車上休息,實在被他們煩得要死,乾脆再拿出相機,多拍幾張,她們也拿出手機拍我們,我跟許大姐就比倒扁手勢給她們拍,挺扁迷看了抓狂碎碎罵個不停。八點多才開始安裝鐵欄杆,因為我排第七、許大姐第九,兩人坐在樓梯上,平台上的位置是扁迷的,但是他們從來不好好排隊,隨意亂走,很難看見一排規矩排隊的隊伍,等到8點20多分開始要發旁聽證時,大家才排出隊伍。一位年輕的小姐,因為看不到隊伍,所以站在平台上等候,沒想到突然大家全都聚集起來成為一排,我一數人頭,有人插隊,就跟警察抗議,結果嚇到那個小姐,趕緊走到最後面排隊。

許大姐一算,挺扁迷今天竟然來不到15人,全部的人不到20人,決定排到最後面,不想坐在挺扁的人中間,結果走到隊伍後面,竟然被扁迷大聲抗議,不能讓位給她們(哇咧,第一次遇到還有不准讓位的),等我跟第八位拿到旁聽證後,其他挺扁迷罷領旁聽證,非要許大姐回去領不可,所有的人就僵在那裏,法院工作人員也傻眼,我乾脆拿起相機拍下這一幕,結果那個說要告我告到死的大嬸不准我拍,還拿出雨傘不斷阻擋,還要求警察禁止我拍照,警察無奈,只能拿出DV先蒐證錄影(我也沒犯法,不能阻止),小聲要求我拍完就先進去,別惹她們。躲開這位大嬸的阻擋,總算順利拍到那些挺扁迷拒絕登記的畫面

(注意看,第一位穿的是挺@扁的制服,已經連續好幾次出庭都有人這樣穿,違反法院規定,卻沒被阻止,我跟許大姐說下星期陳水扁最後一天辯論庭,乾脆來穿阿扁下台的倒扁服好了。)

情況就這樣僵持住,照完照片,我也進去法院內等候,8點40分,許大姐說服那位排隊的小姐先去登記,然後換她登記,挺扁迷才願意繼續登記旁聽,寧可坐在後面(真是太爆笑了),結束早上的胡鬧情況。

下午吳淑珍要來,所以法院又改變鐵欄杆的位置,特別在樓梯中央放上臨時坡道,高院可不是沒殘障通道,這是平民百姓用的,吳淑珍可不能只享有「司法人權」,身為前「第一夫人」,A錢A得比公務員還多上萬倍以上,司法也得享有「特別權力」才行。

最後寫一下幫司法人員加油打氣的後續行動,累積到7月14日,共有20則留言,剛好轉印A4紙4張,連同以前先找夥伴簽好名的卡片,寫上給法官們的支持信函,15日下午利用去地院旁聽陳水扁的民事審理庭後,送到高院的收發處,完成給法官的打氣行動,希望國務機要費案的三位法官可以秉公處理,為老百姓伸張公義。

今天順利把手機內的照片轉到電腦上了。97年12月,特偵組順利起訴陳水扁等14位被告,而且在98年1月底、2月初準備程序庭上,8位被告直接認罪,打下漂亮的一仗,但是輿論媒體非但沒有稱讚,還大力抹黑特偵組是扁家暗樁,甚麼辦得二二六六、沒有進展的話都罵出來,讓特偵組承受莫大的壓力,因為沒學好寫海報字,怕寫張卡片,司法人員看不到,所以乾脆一個字一個字電腦印出來剪下,貼在全開海報上,送到特偵組去加油打氣,當時沒相機,用手機照相,現在一併放上部落格作為存檔。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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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54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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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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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傳成啦??
2011/07/18 22:49

就是手機上的??太好了!恭喜..我看他們還穿藍的?是挺扁的??故意學李登輝[藍皮綠骨要混淆視聽]嗎?

張個大傘整身遮住,這些人還怕羞啊?大概家裡人不知道他們到法院替阿扁[上班]吧?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9 00:23 回覆:

對呀,存在手機裡面的海報照片,前幾天才發現,原來我的筆電也有藍芽功能,花了好一陣子才把設定完成,可以把手機內的照片傳上筆電,再利用相機傳新聞照片去筆電時,把照片傳到相機內,再傳到桌上型電腦上載網路上。

14日那天除了我跟許大姐,還有一位小姐被學長(其他被告的律師)找去外,其他都是挺扁的,拿傘擋我的人是穿紫色的,我的相機不好,照出來像藍色。那些人全都氣得要死,不准我拍,我就跟許大姐說,原來他們也懂得羞恥心,怕被人知道挺扁喔(沒辦法,那些人不斷罵我們,不回嘴不痛快。)

這次也把手機裡,在99年3月29日我們坐在小板凳上排隊,故意站在我前面不到一步距離,拿下體對著我的挺扁迷照片也轉出來了,當時矮牆上有放蛇籠,大家排隊都背對蛇籠、面向人行道坐著,這個無恥的男人,就故意站在我前面,超過10分鐘以上,許大姐被挺扁人惡整,警察過來處理時,他被迫站開,警察一走又過來站在我前面,所以用手機照下來。

這張是手機擺在我面前直拍的畫面。

無恥者的尊容,我在考慮要不要放進書裡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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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those judges: Keep our Justice system fair and righteous!
2011/07/18 04:54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18 08:29 回覆:

人總有脆弱的時候,必須要有其他人的支持、鼓勵,才能繼續維持在正確的道路上前進,否則很容易在被譴責、謾罵的時候,選擇退縮、放棄、改變方向。

做對的事情就要在旁邊讚美、認同,堅定做事者的信念。如果聽到的是譴責不滿,會讓他們出現疑慮,以為自己做錯了,反而將方向調整成錯誤的目標,我們啦啦隊的用意就在於此,讓司法人員可以端正方向,朝向正確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