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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3 23:56:35瀏覽1360|回應13|推薦78 | |
今天與更生老大哥、淡水老何大哥、巫婆姐一起去陽明山聚餐聊天,老何大哥談到以前工作時,有時部門會因執行專案成功而有獎勵金撥下來,獎金會按比例發給執行專案同仁,當然長官也會有一份,有些長官就拿回家自用,有些長官則會把自己的獎勵金部份,放到財務部門,當部屬表現良好時,作為工作獎勵之用,不同的做法,當然就會讓下屬感受不一樣。 聽到老何大哥的說法,突然想到在法庭內旁聽國務機要費的相關內容,當初陳水扁及馬永成把總統府會計處的聘雇人員都叫來作證,聽到不少內幕故事,就拿來當作今天的部落格故事好了。 從陳水扁傳喚前總統李登輝的總統辦公室主任蘇志誠來作證,假設蘇志誠所言屬實,當時李登輝執政時,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部分是直接交給蘇志誠放入總統辦公室內的保險箱中,而當時總統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除了蘇志誠外,也只有兩三名參事而已,所以沒有記帳人員,李登輝要獎勵各式人等,都是蘇志誠直接從保管箱中拿錢出來包紅包,而若看到保管箱中的錢明顯不足時,蘇志誠就會告訴李登輝,之後的犒賞就會有所節制。而大部份的機密費,都是拿來犒賞部屬、參謀、總統府內的相關工作人員、各局處主管、軍官、各部會首長,以及做專案內容(當中蔡英文也曾收到200萬元的專案研究經費),還有接見外交使節或表現傑出的國民(例如國際競賽表現優良者),給予紅包犒賞之用。而除了機密費外,非機密費部分若有剩餘,就會撥充到機密費,再給蘇志誠放入保管箱中,提供李登輝犒賞之用。 89(2000)年政黨輪替,陳水扁入主總統府,總統辦公室大量進駐一堆幕僚,還找來陳鎮慧負責管理機密費部分,所有收支全都要記載支出明細表,並作收支總表每月交給吳淑珍、陳水扁、總統辦公室主任各一份閱覽查帳。而因總統辦公室人員過多,所以沒多久,就把陳鎮慧的辦公桌移到二樓三局出納科內,跟其他出納人員共處一室,所以機密費及非機密費的支出管理,都在同一間辦公室辦公。 由於總統府的聘雇人員都是屬於基層公務員,不會因為政黨輪替而全部更換,扁政府的國務機要費領取請款仍比照李登輝時期之做法,但是因為陳鎮慧跟那些出納人員都在同一辦公室內,機密費的使用,當然會被其他人知道用途去處,而扁家挪為家用零用金,當然就不可能隱瞞得了,風聲逐漸傳播出去。 國務機要費不再像李登輝時期用在犒賞下屬身上,反而變成扁家報銷家用雜費支出、結餘部份還送到官邸給吳淑珍,甚至非機密費部分剩餘款也都變成扁家的家用零用金,這下可不得了了,國家公帑成為扁家的津貼,陳水扁還宣布因景氣不佳,把自己薪水降低一半40萬元,結果私底下卻拿更多,有人看不下去,風聲洩漏,審計部介入調查,要求總統辦公室提供所有帳冊來核對,卻遭到秘書長拒絕,在不得其門而入下,遂要求非機密費部分不能再撥充到機密費,避免國務機要費超過50%沒有單據憑證。另外還要求總統府會計處,擬定國務機要費的支用辦法,這個指示由會計處的梁恩賜科長負責處理,所以梁恩賜就擬定出「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重新調整規定。 少了非機密費的收入,吳淑珍大為不滿,叫來馬永成詢問原因,要求提出解決辦法,還要陳鎮慧去問會計處,應當如何處理,不知道是誰想出辦法(每個人在法庭上都否認是自己提出來的),建議用偽造犒賞清冊來領取,所以陳鎮慧就去盜刻總統辦公室同仁的印鑑,隔一陣子就提出清冊申請犒賞,而負責審核的會計處梁恩賜科長就會將犒賞清冊密封,寫上「非經馬主任永成允許不得影印調閱」等文字,就這樣陳鎮慧從非機密費部分,詐領663萬元成功,送回官邸給吳淑珍。 梁恩賜或許發現這樣下去總有一天會出狀況,所以決定申請退休,由蔡文珠接任科長職務,就在梁科長離職後不久,會計處突然通知陳鎮慧提出的92年3月13日及5月20日兩次犒賞必須收回,(誰提出來的沒人承認,每個人都沒印象有要求犒賞收回的指示),就這樣莫名其妙被要求,9月23日陳鎮慧向吳淑珍要回223萬餘元交還總統府會計處,替台灣百姓省下差點被A掉的223萬餘元。 這個偽造犒賞清冊,後來被特偵組起訴,陳水扁還拿馬英九的特別費也有偽造犒賞清冊,企圖混淆視聽,作為卸罪的說詞。但是仔細比較兩人的犒賞清冊,馬英九任市長任內,底下員工以自己名義申請犒賞,將特別費剩餘款保留當零用金,並未私自領走,而在日後的公務支出上使用出去,完全應用在公務之上,所以最後相關人員以緩起訴處分。反觀國務機要費的犒賞清冊,相關受犒賞人員完全不知道,所有獲得之金額全部送入官邸,成為扁家的財產,中飽私囊。可惜這部份的刑責,因二審時採納陳水扁的「機密外交」使用說詞,當做公務支出,最後未同一審一樣算入貪污金額,而讓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的刑責由無期徒刑變成有期徒刑20年。 現在因為三審發回更審,所以又回到高院做更一審審理,未來的判決結果如何?就看合議庭的三位法官如何認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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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