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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1 19:27:20瀏覽1854|回應9|推薦59 | |
今天早上跟山友一起到三峽白雞山登山,爬到頭昏腦脹在休息的時候,突然傳來簡訊,打開內容是:口蒨:我已從網友處得知妳四處中傷我主動與XXX(人名)上床,並把我講成跟花痴一樣。請你自重,廣播電台的後果請自負!你會有報應的! 看到時,真的是一股怒氣衝上來,我「四處」去網友處講八卦,我哪時候時間這麼閒,吃飽沒事幹,到處串門子講誰跟誰搞上床的無聊話題,當場氣到立刻回應:我從沒跟任何人去講你跟XX上床的事,我沒那種興趣在部落格到處傳八卦,無聊。 。偏偏山上收訊不好,傳不出去,氣得一邊下山,一邊看收訊狀況,等到又到下一個休息處,才把訊息傳出去。 真是無聊透頂,看到這種被扣帽子說我四處散布謠言的簡訊,還詛咒我會有報應,第一時間是非常憤怒,一路下山,有股很想立刻回家上網開罵的衝動,心不在焉想著要怎樣寫這篇文章,結果路沒走好,立刻滑倒,一屁股跌坐在石頭上,左手掌也用力去撐地面,扭到痛得差點掉出淚來,這下更生氣了,絕對公開來說清楚講明白,誰在那操弄是非,還用我的名義到處傳。 山友下山後一起去餐廳用餐,慢慢的心情也漸漸平復,但是覺得被當成八卦傳聞的散布者,還四處發布,這種指控非常嚴重,不能輕易原諒,但是如果用UDN部落格公開嗆聲的結果,就會變成結幫分派,網路上又展開一場言語大械鬥,搞得烏煙瘴氣,人仰馬翻,真相更加模糊,還會變成網路笑話,超高的點閱率,結果是兩敗俱傷,真相不明。 既然是「有網友說」,那傳簡訊的人就很確定誰跟她說,UDN的悄悄話就算刪除,電小二都可以救回來,要指出誰告訴她的很容易查到,如果不是悄俏話,用簡訊,那就舉證簡訊誰在傳;如果用電話,那就查電話記錄;如果用MSN、face book都有紀錄可循,就來看看誰告訴誰,誰又在那傳給誰。 謠言止於智者,山寨關公在網路上說我們每次旁聽都拿三千元,是現場老伯伯說的,但是他卻指不出誰在說,所以最後就是山寨關公誹謗犯罪,要負法律刑責。所以現在發簡訊的說有網友告訴她,那就請準備好,哪個網友說的,再請告訴這位網友,又是誰告訴的,而且說我「四處」,代表至少有兩人以上告訴她,才會知道我是「四處」散布,麻煩相關當事人都通知一下,告訴他傳聞的人,先把資料準備好,要把現實的生活,在網路上去傳遞消息,那就全都回到現實生活來攤開清楚,一個個調查這個消息是從誰那開始散佈,散布路徑跟多少人在做宣傳都一併公開,不用在部落格發文澄清或是混淆視聽,網路上不需要這種「伸張正義」的發言,全都到法院上說清楚就好了。 我非常討厭這種誰說誰上床、誰跟誰搞劈腿外遇的狗屁倒灶事情,如果有人自己犯了淫亂劈腿罪,為了怕我說出來,先下手為強來誹謗我的名譽,我絕對不會再寬容,直接法庭上見,若是這些人造謠生事,我也就不客氣,不再幫忙隱瞞事實,直接公諸於世。 真的是夠無聊,是吃飽太閒,嫌生活單調沒動力嗎?既然時間這麼閒,上個法庭應該是沒有問題,管你是台灣、香港、新加坡、美國,都當證人傳喚出庭。(證人傳喚不出庭,開罰新台幣三萬元,可累罰。) 真有這麼空閒,麻煩幫忙去法院旁聽一下好不好,台灣司法需要支持鼓勵來改變社會是非不明、貪官汙吏橫行的亂象。幫司法人員加油打氣,讓挺扁的人少一點在裡面干擾施壓,做做有益社會公義的事情,都比在那嚼舌根、聊是非有用;真要上班,只有晚上下班才有空網路上扯八卦,那就趁機休息,星期假日出來當義工,幫幫弱勢同胞整修房子,做點公益積陰德,每次台灣寶島義工團出團,連一百人都湊不到,很缺人啦,現在忙到每個星期都有出團,很需要人來做善事。 報名網址:台灣寶島行善義工團(抱歉,順便打廣告,真的很需要更多人投入) 如果心胸這麼狹窄,只能到處講八卦,那就多出去爬山看海,讓自己心胸寬大些,看看壯麗的山景,想想自己的渺小跟無知,能做的事情很多,不是只有傳人是非而已。 好吧,不要說我太沒人情味,不給人認錯道歉的機會。今天星期六,星期天訂閱文章的人才會看到,要散布訊息出去也要兩三天,再讓這些人有思考認錯的機會,那就給一星期時間,反正我這兩個星期,每星期都有三天要跑法院、地檢署,就給到9月2日(四)。有再傳這種訊息的人,自己到我的訪客簿留悄悄話,也請去當事人訪客簿認錯道歉,還要去你傳出去的人訪客簿道歉散布謠言,只要我收到,我可以跟當事人確認,不予追究,如果9月2日都沒人來道歉,那9月3日我去地檢署,就會提出告訴,讓網路警察從傳我簡訊之人開始查起,看誰在操弄是非。 當然傳簡訊的人也可以直接去法院告我誹謗她的名譽,讓警察來蒐尋相關訊息傳遞者,真查到我這裡開始造謠,我也願意公開道歉,讓您提出民事賠償。 OK,我已經講的很清楚了,不要說我愛告人,大家沒這時間上法院,有這種時間講八卦,上法院絕對沒問題的啦。我才真的沒時間在部落格打嘴砲、搞鬥爭。 喔,對了,我的個性,給了期限跟做法,如果沒有任何回應,一旦提告,不會撤回,告到有結果出來,這是我的習慣跟做為,要不別做,要做就做到有結果,我可以用快四年來盯扁案,別懷疑我的行動力。 99.08.21.22:51pm 當事人已經告訴我兩個男格友的資訊,用電話跟她說的,而且還不止跟她說而已,這麼愛劈腿還亂傳八卦,大家就等著在法庭上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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