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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錯事,道歉比硬坳更能解決事情--990817山寨關公調解庭
2010/08/17 15:52:47瀏覽5618|回應13|推薦62

在寫今天的調解庭之前,先講一些感觸。

部落格上面,常會看到彼此立場對立的網友在那互相攻訐,難免會出現情緒用詞、甚至是口出惡言謾罵,自己在當時是不是有意罵人,自己心裡最清楚,萬一被對方提告了,與其強辯硬坳,讓時間跟機會被拖延喪失,不如早點認錯,還不會讓對方浪費更多時間開庭,而從有機會和解變成沒有轉圜餘地。

來說山寨關公的調解庭。山寨關公在部落格連發10篇文章,除了直接罵我們是中國豬、大陸新娘外,還說我們每次旁聽扁案,都跟國民黨領3000元,所以提告他公然侮辱及誹謗。

本來非常簡單明瞭的事情,用簡易判決處刑書直接判決就可以了,但是法官大概是覺得被告是初犯,直接定罪,就有前科記錄,所以希望給他當面道歉和解的機會,因此特別召開審理庭,結果第一次被放鴿子,後面兩次硬坳強辯,落落長的答辯書說「中國豬」不是罵人的話,豬是愛乾淨的動物,還拿我們退還人家捐款的收據,證明我們有收錢,(拜託,更證明我們沒收錢好不好),結果法官連想幫忙的機會都沒有,只好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以一般正常的司法訴訟,如果被告認罪道歉,初次犯罪都有緩刑的機會;而如果在判決前和解,原告還能撤回告訴,讓被告沒有刑責及前科。)

沒想到山寨關公還不服,提起上訴,又再去開上訴庭,因為民事訴訟也同時展開,第一次上訴庭出庭,法官跟檢察官直接勸他和解,還有緩刑機會,知道民事調解庭也要召開,所以決定等調解庭開完,再來開庭。

沒想到調解庭當天,因為時間來不及,我還特別坐計程車趕過去,結果再次被放鴿子,等到上訴庭召開時,法官一問,山寨關公還理直氣壯說沒有時間一直開庭,哇咧,自己罵人還這麼大牌,當天繼續強辯硬坳,甚至決定要請律師,法官跟檢察官最後告訴我,不用再出席了,只要被告到庭審理就可以了。8月12日開庭時,剛好早上扁案也開庭,早上旁聽到10點半就結束了,下午山寨關公要求3點半才開庭,所以我直接回家,懶得浪費時間再去一趟。

因為民事訴訟第一次調解庭山寨關公沒來,所以又通知開第二次。今天第二次調解庭,早上9點30分召開,為了處理股票買賣的報價,結果時間又拖晚了出門,趕忙通知朋友,9點25分到西門站接我,趕在9點30分前報到。

進去調解庭,調解委員問我們有沒有調解的意願,我說對方有意願要調解,那就來討論看要付多少金額,我不是那麼強硬,非要申請的20萬元不可。調解委員問山寨關公決定如何?山寨關公說他有意道歉,但是身上真的沒錢,刑事被判刑,他沒錢,只能被關或是去服勞役,所以他拿不出錢來。

我告訴調解委員,從去年7月到現在一年了,如果對方打從一開始就道歉認錯,不要拖到現在,還不會這麼堅持,但是對方死不認錯還硬坳,一年來不斷開庭出庭,浪費多少時間金錢,怎麼可能被罵了,還浪費這麼多時間出來,最後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對方甚麼事都不用負責。

調解委員跟山寨關公說,你連人家都指名道姓了,山寨關公立刻反駁說他沒講我的名字,我拿出影印的文章給調解委員看,說上面照片很清楚就是我的獨照,山寨關公再辯說當初他文章中有兩張照片,明明就還有別人,我說:「那是不是我可以再叫我夥伴來告你公然侮辱?」山寨關公就說:「好阿,來告啊。」(哇咧,這種人還能原諒嗎?)

山寨關公還要拿其他文件出來,調解委員就說:「不用拿資料了,那是刑事的問題,這是民事,只要確定是不是要和解,其他的都不用多說。」結果山寨關公不聽,拿出一張影印本,要證明我也罵他是牛,他還好心「提醒」我,指著我的頭像說:「這是你的發言吧?」,我說對呀,他說:「你也罵我是牛,我就算了沒有告你,你那麼愛告,我就不會。」,我一看內容,原來是我在裡面寫道:「看來對牛彈琴是沒有用的......」哇咧,原來用成語就是罵他是牛,那我還真的是去彈琴咧,我就回答他:「好阿,那你就去告我公然侮辱好了。」

調解委員已經看出場面僵了,所以就確認我們是否調解失敗,直接法院開庭,我就跟調解委員說是的,不用再調解了。調解委員也不再多說,我就離開了,整個時間不到15分鐘。

遇到這種人,真的是不用浪費時間給他機會,還去參加調解庭。說道歉根本就是為了逃避刑責,不是真心認錯,而到現在還在那強辯不是針對我個人,就算不是,也很明白承認就是針對在現場的人,那更是挑明就是針對我和夥伴,擴大可以告他的人。

最後還拿網路留言來「警告」我,我也有罵他,別不識抬舉繼續鬧下去,看到「對牛彈琴」四個字,我還真覺得當初真有先見之明,就知道每次出庭都在「對牛彈琴」,浪費時間。現在除了民事開庭,由法官自己裁判對方該賠多少錢,直接強制執行,也不想再跟山寨關公多廢話了。

* * * *

以下為近期官司行程:(寫下來免得忘記出庭了)

8/23 14:30 民事調解庭  張曦光提告本人民事訴訟

8/23 15:10 台北地檢署 珠股他字案妨害名譽偵查(我告大探長第一案)

8/24 14:00 大安分局通知 妨害名譽案(看來又有無聊人士告我了)

8/25 14:30 扁案旁聽

9/01 09:30 台北地院 廖東國傷害、妨害自由、毀損告訴審理庭(取消)

9/02 09:30 台北地院 山寨關公 妨害名譽審理庭(取消,等待通知)

9/03 09:30 台北地檢署 水股他字案妨害名譽偵查(應該是我告大探長第二案)

9/08 16:30 台北地院 廖東國傷害、妨害自由、毀損告訴審理庭

9/14 10:00 台北地院 山寨關公 妨害名譽辯論庭

哇,真是比陳水扁還忙。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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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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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2010/08/17 23:35
好棒,加油,堅持下去的力量很重要,對這種人不必客氣,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17 23:54 回覆:

本來一直想不要逼人太甚,多給他點轉圜的空間,所以兩次通知調解庭,我都配合參加,但是如果給他下台階,他還得寸進尺,耍無賴的話,真的是要原諒也難。

決定提告,就是要讓社會上的人(尤其是挺扁的那群人)知道,言論自由也不該去侮辱、誹謗他人,更別學陳水扁的硬坳強辯耍無賴,做錯事說錯話就該道歉,可惜這些人學不到說「對不起」,還要用「威脅」的手段來對付我,真的是無知愚蠢的做法,一錯再錯,自斷生路。

小美也加油,在不同宗教信仰的環境中工作,真的是多了層壓力,希望您可以順利化解壓力,樂在工作。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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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8/17 23:16
調解不成, 山寨就還是拘役30 天嗎?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17 23:44 回覆:

對呀,如果無法和解,被告沒誠意認錯下,二審法官也無法輕判,拘役30天算是不重的了,如果和解,法官至少可以判緩刑,這樣就不用坐牢或服勞役了。

現在調解不成,就直接開民事庭,讓民事法官去裁定山寨關公有無需要賠償精神損失,光是這一年多來陪他開了七次庭,刑事判決也認定他有罪,法官若真判定免賠,那就真的是司法要改革的另一個問題:鄉愿。

如果法官裁定,以被告的犯罪情節輕重,衡量應支付的合理金額,比我跟他在那討價還價簡單多了,確定後至少可以強制執行扣其收入三分之一,加計利息直到賠償金支付完畢為止,我也不必擔心他和解反悔不給錢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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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不容踐踏的
2010/08/17 22:31

很遺憾~今天調解失敗。

妳今天在調解庭上,義正辭嚴並大發雷霆。

音量之大,連在庭外等候調解的人都駐足圍觀呢!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8-17 22:52 回覆:

有那麼大聲嗎?

沒辦法,對方還在那強調不是罵我一人,偏要連許大姐都一起罵進來;還要拿那篇「對牛彈琴」來說我也罵他是牛,這一年來浪費多少時間陪他開庭,看他在那不斷硬坳強辯,(就像檢察官說的,開一次就再被羞辱一次),最後就只會說要道歉可以、要錢沒有,如果他真心道歉,說:「真的沒錢,看能不能減少到多少錢」,或許還會考量他還有父母家小要扶養,不多跟他計較,但是他直接說死沒錢,還硬坳罵的是在現場的人,不光我一個,這樣的「道歉」,真原諒他,不是表明我們現場紅衫軍犯賤活該被罵,還要浪費時間陪他玩嗎?

謝謝您還特別到西門站載我,趕時間送我準時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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