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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0 21:04:08瀏覽1280|回應1|推薦17 | |
我們一家人這次回台拍的全家福,終於洗好啦!不過這家婚紗攝影店的總經理也真會作生意,簽約拍照時,說是請我們當樣本,所以給我們樣本價,就是二十組外加幾張放大的照片,共一萬元。 結果回家後,媽媽說當樣本應該是它們要付肖像權給我們耶,怎麼還可以跟我收錢,所以去看照片那天,我就跟總經理說,ㄟ,如果要當樣本,妳們得付肖像權費用,她的臉馬上變的臭臭的說,喔喔喔,如果妳不願意當樣本那我們也不勉強啦,然後又多賣了我二十五張照片,再收一萬元。 今天去拿照片,一去總經理就笑臉迎人親切的很,還趕緊叫人倒茶來.... 看完成品後,她果然問了....可不可以把我們的照片掛在店裏..... 老媽子其實也很好說話啦,我知道說不的話,妳也不會付錢跟我買肖像權,所以就很阿沙力的說,好,那妳全部拍的四百張照片通通都烤貝在DVD上給我,偶就讓妳用我們一家的照片。 大概是這筆買賣太划算,總經理二話不說就叫人去烤,還叫我簽了張同意書,說是我們一家照片可以讓它們用在宣傳及網站上。 但是回家後,媽媽說我也太好講話了,哪有人自己花兩萬塊去給別人拍當樣本的? 也罷啦!人家這麼想用我們一家人當樣本,那就表示我們一家四口都很英俊很美的不是嗎?長的醜的人家還不見得要嘞,說不定選完照後還馬上把照片刪掉說,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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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