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7/16 06:27:33瀏覽30|回應0|推薦0 | |
活化休耕地 配套在哪? 農委會為活化休耕地,擬減少休耕補貼,迫使地主自耕或釋出土地租給他人耕作,惟要落實政策,須解決三個問題: 一、目前具有農保資格的農民,從事農作至六十五歲時可領取老農津貼,一旦釋出土地租給他人耕作,不僅喪失農保資格,且無法確定土地是否能夠持續出租,進而影響其出租土地之意願。 二、農民不願出租耕地,是因擔心承租人在任意搭蓋違建,做非農業用途,甚至以「換土方式」將田間良土外運,並回填廢棄土或事業廢棄物,而毀損土地。 三、活化休耕地,須提供灌溉水源,尤其遇乾旱時節,勢必與工業用水衝突。 筆者建議農委會不妨放寬相關規定,讓出租耕地之農民仍保有農保資格、同時列管出租耕地之使用方式及研擬完善供水配套措施,順利推展活化休耕地政策。 中國時報 【葉昱呈/屏東市(公務員)】2012.7.16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