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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委跟進耍白痴 /「老闆」的三種可能性 / 相關官員的刑事責任
2012/03/12 05:59:54瀏覽38|回應0|推薦1

主委跟進耍白痴 /「老闆」的三種可能性 / 相關官員的刑事責任

 

主委跟進耍白痴

◎ 李毅清

隱匿雞隻疫情的防檢局長,主持專家會議特地為「老闆」護航,其失言失職被錄音帶揭穿,急急辯稱「老闆」是「會議紀錄」。這是全世界最大的笑話兼鬼話,看其在鏡頭面前狡辯硬拗的神情,很難不讓人為他感到「丟臉」。

農委會陳主委表示,像美牛爭議爆發後,國產牛肉價格反而上升。此話意味著將來美牛(豬)進口,反而有利於台牛(豬)。這種說法是故意轉移焦點欺騙豬農,其實是「笨蛋,問題在瘦肉精,不是在價格。」這種不顧農民死活的主委,「官癮」大得超「丟臉」。

(作者為退休教師,台東縣民)

 

「老闆」的三種可能性

◎ 葉昱呈

前防檢局長許天來口中的「老闆」到底是誰?更引發各界爭議,筆者認為有以下三種可能:

一、許天來為了搶功及掌控會議場面,假傳「老闆」指令,以壓制與會人員之不同意見,換言之,「老闆」只是許天來狐假虎威的「虛擬工具」。

二、許天來的「老闆」有好幾個,包括前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前行政院長吳敦義及總統馬英九等「老闆」、「老闆的老闆」及「大老闆」,導致一時想不起來是哪幾位「老闆」交代須隱匿疫情,因此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必須花費十天的時間來問他。

三、「老闆」當時非以書面下達指令,而僅以電話或口頭交代,結果事過境遷,船過水無痕,沒留下任何證據,許天來再也找不出「敢認帳」的「老闆」。

許天來隱匿禽流感疫情的行為,已違反刑法「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妨害職務上掌管文書物品罪」等罪嫌,而幕後「老闆」則涉及違反刑法第三十一條「教唆以正犯或共犯論」。

奉勸許天來應轉為污點證人,誠實供出「老闆」到底是誰?將功贖罪,以免淪為代罪羔羊,成為另一個「余文」!

(作者為公務員,屏東縣民)

 

相關官員的刑事責任

◎ 陳頂新

農委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條之規定,為動物傳染病防治的主管機關,職司防治動物傳染病之發生、傳染及蔓延。今許天來等人廢弛職務、隱匿疫情,造成禽流感擴散,危害到養雞業的生計與人民的健康,甚至損及我國國際形象與防疫地位,造成「災害」,已涉及刑法第一三○條的「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另外,許天來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開會中,明知專家表示是高病原,卻指示記錄人員應記載低病原;硬要求專家下結論要「在老闆下台之後」,並跟記錄人員說:「這個不要寫,就寫今天熱烈討論。」

以上種種,很明顯地是使公務員記載了不實之情事,且造成疫情的擴散已生損害於公眾,已涉及刑法第二一四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筆者痛心的呼籲檢察官應不分藍綠,拿出法律人的良心,積極介入偵辦,釐清真相,法辦違法失職的惡劣官員。

奉勸許天來,如果你還有一絲良心,就老實的把指示你隱匿疫情的幕後黑手供出來,給你真正的老闆─「全台灣人民」一個交代。(作者為台灣客家後生社社長,法學碩士)

自由時報 20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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