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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標示 無法保障消費者
2012/03/07 21:28:53瀏覽35|回應0|推薦3

強制標示 無法保障消費者

◎ 葉昱呈

 

馬英九無視廣大民意的反彈,在國人健康無法確保的情況下,竟連夜宣布瘦肉精「有條件解禁」的政策方向,筆者認為光是「強制標示」一項,即出現不少問題:

一、婚喪喜慶時,以外燴方式宴客,其肉品要如何標示?賓客要如何得知所吃的牛肉不含瘦肉精?

二、餐廳所使用的牛肉,只能張貼「美國牛」、「紐澳牛」之標章告知消費者,至於業者從冷藏庫中取出之牛肉是否含有瘦肉精?消費者根本無從得知,只能自求多福!

三、大賣場進口牛肉後,通常都會進行分切與包裝,在此一過程中,有可能誤將「含瘦肉精」的牛肉標示為「不含瘦肉精」,消費者的權益要如何保障?

 

四、運動選手外食時,可能誤食含瘦肉精牛肉,而發生賽前藥檢不合格的憾事(瘦肉精屬於腎上腺類神經興奮劑),其損失要如何補救?

 

五、牛肉麵店的湯底如果使用台灣豬骨及「含瘦肉精美牛」一起熬煮,即使消費者指定「紐澳牛」之肉塊,又有何意義?

 

六、業者如辯稱廚房冷藏庫中「含瘦肉精牛肉」是留給自己吃,「不含瘦肉精牛肉」才是賣給消費者,試問衛生單位要如何舉證與稽核?

 

(作者為地方農政公務員)自由時報 2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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