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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修採購法 杜絕工程延宕
2011/09/14 05:19:00瀏覽89|回應0|推薦0

中國時報  2011.09.14

翻修採購法 杜絕工程延宕

葉昱呈/屏東市(公務員)
   報載,東華大學突然宣布新宿舍無法準時完工而必須延宕開學時程,影響學生受教權益一節,筆者認為,此事凸顯出國內採購法制有待加強。

   美國採購法訂有《提早完工獎勵制度》,每提前一天完工,可獲得廿萬美元獎金,至多可獲五百萬美元獎金。因為獎金優厚,所以包商趕工的意願相對較高。反觀,國內雖訂有《公共工程趕工實施要點》之獎勵規定,以變更契約方式辦理趕工,並支付趕工費用,但因獎金給付上限不得超過決標總價的百分之三,根本無法形成誘因,吸引包商簽訂趕工契約。

   筆者籲請政府盡速修正相關採購法令規定,適度提高趕工獎金之額度,以增加包商趕工意願,避免類似學生宿舍工程延宕情事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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