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爆炸的新北市新興堂金紙店,消防人員於二月安檢時,曾要求上二三樓檢查,但業者以樓上是住家和臥室為由,拒絕消防人員檢查,暴露住商合一店家的安檢漏洞。
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主管機關派員進入爆竹煙火製造、儲存或販賣場所實施檢查,被檢查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該項規定在純商業的店家當然不生問題,惟一旦碰到樓下是店家,樓上是住家的業者,除非有具體事實證明,住家部分儲存爆竹煙火,否則消防人員並無強制進入檢查的權利,不啻是形成安檢死角。
籲請內政部儘速修法,將販賣爆竹煙火場所之安檢範圍,擴及住商合一店家之住家部分,以防杜安檢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