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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興建面積 趕不走農地豪宅
2011/01/09 07:25:15瀏覽195|回應0|推薦2

限制興建面積趕不走農地豪宅

【聯合報╱葉昱呈/公(屏東市)】

因建商在農地搶建狗籠農舍引發社會關注,農委會與內政部計畫修法把農舍興建面積下限訂為十三點六坪,以防農地興建「狗籠農舍」,再擴建為豪宅的怪異現象。

建商藉由「先蓋後售」的過程,抬高農地價格,並從中獲得巨額利益,根本不會在乎農舍興建面積下限,所增加的建築成本。再者,「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管理辦法」草案中,對農舍之定義為「興建具有居住兼放置農用機具、農業生產資材或農產品之房舍」,換言之,未來豪宅內只要擺放一些農用機具仍可稱之為「農舍」,終究還是無法防堵農地興建豪宅及良田繼續流失的問題。

呼籲主政者,不妨重新檢討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修法全面禁止農地興建農舍,從農地整體規劃的角度思考,而不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否則只會治絲益棼,更加紊亂。

 

2011/01/09 聯合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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