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十三日「濕穀死豬仔價,農民怨嘆」一文,心有戚戚焉。
農糧署雖已啟動收購稻穀措施,但公糧收購數量上限太低,以計畫收購與輔導收購為例,前者收購數量每公頃為一千四百四十公斤,後者收購數量每公頃為八百公斤,二者收購數量相加,僅為單位產量的百分之四十左右,而剩餘的稻穀只好出售予糧商,一旦糧商壓低稻穀收購行情,農民可說是血本無歸,欲哭無淚。
穀賤傷農,為搶救稻米價格,維護稻農基本生計,筆者呼籲政府宜儘速比照「九五機制」,按稻米直接生產成本百分之九十五作為收購價格,並採行不限數量方式收購,以落實政府照顧農民之政策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