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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經營怎認定 農舍漏洞更大
2015/05/15 05:47:50瀏覽14|回應0|推薦0

農業經營怎認定 農舍漏洞更大

聯合報 葉昱呈/公(屏東市)

內政部和農委會將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將限縮「農民」定義,僅限投保農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或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惟個人認為,開放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亦可興建農舍,恐形成大漏洞。

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之農舍興建資格,為具農保或全民健保第三類資格者,係為防堵具勞保、軍保、公保等身分之「假農民」興建農舍,而作非農業用途,且其條件明確,認定上較無爭議。

一旦條文增訂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由主管機關審查經營計畫書,或檢具農產品銷售證明、購買農業資材收據等文件,亦符合興建農舍資格,則易流於主觀或造假,而衍生弊端。

筆者曾詢問某縣市農舍承辦人員,如何審核申請人從事農業生產?該承辦人笑說:現地會勘當日,有些申請人(假農民)會頭戴斗笠、扛著鋤頭,裝扮成農夫模樣在田間耕作,讓人看了啼笑皆非,不知該如何審認其農民身分。

目前農地價格不斷飆漲,部分地區農地甚至被建商及財團炒到一分地近三百萬元,對於青年農民而言,不僅買不起農地,更遑論是蓋農舍。

因此,倘開放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亦可興建農舍,只會讓財力雄厚的「假農民」,繼續在農地蓋豪宅別墅,無助於真農民,期盼主政者三思!2015-05-15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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