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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6 18:41:01瀏覽1024|回應2|推薦2 | |
我發現,最近我的腳掌似乎正在走霉運。自從上星期的小強事件後(請容許我之後再補上內容,反正我的網誌也沒有很多人看),前天(7/4)的早上,我的右腳小拇趾再度發生慘事。 事情是這樣的。 當我迷迷糊糊的從床上起身,穿好衣服,走進浴室刷牙、洗臉後,又再度走回房間,準備出門時,慘事就發生了。 我的右腳狠狠地踢上位於房門口右側的沙發,這本來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反正我常常踢到東西,再加上這次的痛感沒有之前的強烈,所以也就沒有很在意了。 但是,回到房間時,我隱約感覺到不對勁,往下一看時,才發現血已經一滴一滴的落在地上了,再仔細一看,我的小腳指甲已經和腳趾分開了。 我呆了一下,立刻走到客廳,叫著在陽台洗衣服的媽媽,請她幫我看看,並拿衛生紙壓住傷口,因為我實在沒有勇氣自己處理。接著,我打了電話給已經在上班 的J,問他是否有辦法載我去醫院處理傷口,當然,他的回覆是走不開,請我自己想辦法。於是,在一陣混亂後,我和媽媽決定出發去醫院掛急診。 等待她換衣服的同時,我拿起相機將略為血淋淋的畫面拍了下來,還被媽媽發現,唸了一頓。我心想,斷了都斷了,還能怎樣呢?其實,我發現指甲離開肉上似乎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痛。 我們走下樓,過了馬路(我不禁深深佩服自己的忍痛能力),等了一陣子才等到計程車。跳上計程車後,我打電話給我的保險員M,告知她我的狀況,並閒聊了一下。 原本的目的地是家附近的醫院急診室,但計程車司機恰好聽到我與M的對話,於是,建議我們到附近的一家外科診所,他表示「這樣的意外是小事,包紮、整理 一下就好了,到大醫院比較麻煩。」因為了解大醫院的處理模式,加上我和媽媽都不想在裡面耗費個把小時,也就聽從計程車司機的建議了。 來到診所,掛了號,告知狀況,醫生看了看我的小腳趾甲,很阿殺力的說:「要整個拔掉唷!」我苦笑著,不然呢? 醫生問我要不要打麻醉再拔,但其實指甲從根部斷得很乾脆,只剩下一小部分還搖搖欲墜的連在肉上,只要十秒鐘便可以拔除,實在沒有打麻醉的必要。我想了 想,也有道理,便決定給它一個痛快。的確,拔好指甲、包紮完畢,只花了不到三分鐘,之後打一針破傷風就可以回家了。幸好,我不怎麼怕打針。 出了診所,九點十分,我猶豫著要不要上班,此時,才隱約覺得傷口疼痛。痛到神智錯亂的我,居然決定上班。所有認識我的朋友都感到不可思議,但聽到我決定上班的理由,又立刻覺得這是我的作風。 理由是什麼?因為我懶得回家!診所離我家和公車站牌離我家的距離,是公車站牌比較近,所以,我就緩慢的拖著殘廢的小腳趾,展開我的跛腳上班行。 結論是,我得每天花一百五十元的掛號費,到坐計程車需要跳表三次的診所,等待約五至十位左右的候診人數,再花三分鐘左右的時間讓醫生的助理換藥。當然,拆紗布與重新包紮時的疼痛,就不在討論範圍了。 題外話,關於愛情 我不太明白是我過於苛求還是怎麼了,當J告訴我,他必須開會而無法抽身,相較於身邊母親的擔心時,我突然明白了些什麼。 儘管事後,他從中和到了我工作的汐止,還是無法彌補我內心的那塊剝落。因為,被我視為冷漠的二姐在午休時擔心的問我狀況,母親也打了二通電話要我照顧好自己的腳。而J,僅僅是在我下午打電話給他訴苦時,才被動式的說了幾句。 後來,我對朋友說:「我的小腳趾甲,因為太寂寞,離家出走了。」而人生盡是一場孤單,連我的腳趾甲都不要我。然後,在我的遺忘下,它被丟棄在診所的垃圾桶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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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