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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考量
2008/11/20 11:43:59瀏覽928|回應4|推薦65
引用文章那些強姦犯,我恨!

 


立法院曾經討論過,要對這些強暴犯,實行【去勢 】的極行

什麼是【去勢】呢?就是把男人的小鳥割掉,形同太監的模樣

但是有鑑於新竹流浪漢的案件,因此就放棄這樣的提案和立法

免得又像新竹的流浪漢一樣,換來女孩子一生的痛苦和毀了她




很多年了,記憶中,好像是新竹有一位流浪漢,騙五歲小女孩

到公園廁所邊,因為自己得了疝氣,小鳥無法挺舉,進行性交

在性慾高漲的當下,他撿起旁邊一支木頭,往小女孩的陰部插

在性慾高漲的情況下,把小木頭來回的抽送,直到小女孩大叫

流浪漢情急之下,急忙抽出小木頭,這時候,他看到 ......

小女孩的腸子,隨著小木頭的抽出,不斷的拉扯出來。

原來小木頭的前端,有一支釘子,他居然沒有注意到。

他害怕,丟下小木頭逃跑,最後大人聽到哭聲,馬上趕到

看到沒有穿褲子的小女孩,下陰部腸子被旁邊小木頭纏住

於是,趕忙連小木頭一起送去醫院就醫,順便報警處理。





小女孩被送去醫院的時候,腸子只剩下八公分,雖然撿回一條命

卻一輩子都無法正常進食,只能靠太空食物,維持她的生命!

還要每天用電子儀器十六個小時維持她,欠缺的生命要素!

害她的流浪漢抓到了,被判刑十四年,即刻進牢服監!

流浪漢居然還說,等他出來,要用一輩子來照顧這個小女孩

看到這裡,我真的是 00XX,王八蛋加三級,你還有臉說咧!

故事很久了,但是每次想起來,就覺得很氣




因為這個故事,怕萬一把男人去勢了,他會演變成心理變態

類似這種不舉的男人,拿一些道具,來傷害無辜的婦女同胞

不止影響到婦女同胞的心理障礙和生體上的傷害,而作罷!

因此用強制的心理治療,以及半年用電擊棒電小弟讓他不舉

這種作風,雖然消極,可也沒有更好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只好把學姊的話,再度拿來運用【 男人跟公狗一樣 】

老媽的話【 男人是一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需要女人來教導 】

老媽說:翻開中國歷史講男人,都嘛是被女人給寵壞,給教壞!

雖然賦予男人養家活口的責任,卻給他們更多,不負責的權利!

    人生【洞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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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angread168&aid=2401427

     回應文章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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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刑峻罰
    2008/11/22 12:38

    審判需要謹慎,但若罪證確鑿,我贊成判重刑。

    這個罪犯應當判終身監禁,該案比殺人還要糟糕。

    當然坐監必須天天服勞役,哪有白吃的道理。


    沙塵人間滌心垢.虛擬世界洗真情.


    野口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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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上的考量
    2008/11/20 15:26
    只考慮到不讓男人更壞   卻沒有考慮到讓女人更安心的法律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夜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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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20 13:36

    這報導我也記得 十幾年前的事了 但想到就難過

    就算不讓他們斷鳥 關到死也好 真的不能讓他們出來害人 唉!


    一杯綠茶代表自在
    一杯咖啡是憂鬱徘徊
    一個人是清靜的等待
    一輩子是我們的將來
    金如意(yangread168) 於 2008-11-20 13:42 回覆:

    這些年來,犯罪的人越來越多,法務部還曾經研究說【 使用者付費 】的原則

    讓那些關在裡面的受刑人,要付【住宿費】和【飯 錢 】以示警惕!

    讓這些人知道,監獄不是吃免錢的,沒事不要一直進來。

       根據調查,強暴犯大部份都是累犯,一犯再犯!強了關,關了放,放了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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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恩!!!!支持!!!
    2008/11/20 11:51
    親愛的朋友;台灣老兵定居大陸-拆遷-自殺-打擊報復-請求您的支持為本案聲援,留下您對本案寶貴的評論。感恩; h tt p ://city.udn.com/60995/305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