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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1 02:08:16瀏覽684|回應3|推薦73 | |
一想到外面門框旁那一紙法院的封條,我的心情就灰暗了起來,總覺的霉氣。那種感覺彷彿連人都被查封似的。
經過稍微打聽,對房東才有粗略的背景瞭解,原來這棟大樓是地主和建築商合作興建。房東的說法是;建商涉嫌偽造印章自行過戶,還抵押貸款給不知情的第三者。債權人、建商和房東三方的官司歷經十幾年的糾纏訴訟還未了結。﹝以上只是片面說法﹞現在債權人向法院提出查封不動產的執行吧?就這麼剛巧被我們不知情的給碰上了。 知道這些事情,我實在很生氣!房屋有官司糾紛還出租給人,她不嫌麻煩!我可怕得要命。怎麼辦? 一個多星期後,樓上另一戶房客過來尋問有什麼進展?我告訴她;我準備寫存證信函。她說;她樓上也一樣被查封。這下可好!有伴可商量。 真的!法院在不久就發函要我們去一趟,雖然只是單純的尋問租賃的情況。對我而言,上法院是我人生規劃之外的事,因此這一次印象特別深刻! 在我寄出存證信函幾天後,房東就來找我,要我不能扣留租金,這場官司她有把握勝訴。我是好商量的人,當月的租金如期照付。確實平靜日子也過去七年多了。事後才知道,那場官司對房東這種地主而言,只不過是點心般的小case,她的大風大浪可讓她多次上過平面、TV媒體,轟動一時呢?不過我還是有小小的抱怨,這屋子只是三面陽台,我竟然比隔壁多了五千,比當時同樣格局的樓上多了七千。 唯一的好處是房東一直沒調漲過房租,我想這地方,應該會是我在台北最穩定的居所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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