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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0 21:42:16瀏覽160|回應0|推薦0 | |
第九章 拒絕癌症的妙方 癌症的風險分擔~防癌保險 原作者:江美鳳 國泰人壽大同展城中課 業務副理 電話:0932-151562 根據86/87年度壽險業被保險人死亡原因分析:惡性腫瘤(癌症)佔所有死亡人口約23%,佔所有保險給付金額約21%,其中每次門診費用、住院費用、住院日數皆佔全民健保醫療疾病統計的第一位。又根據衛生署最近統計,國人每一千人當中,有女性1.34人死於癌症,男性更是1.68人因而結束生命。因此男性死亡率是女性的兩倍,癌症的致命性已成為國人健康的頭號敵人。 自進入工業社會之後,經濟的進步,使得人類原始的生活形態漸漸消失,文明的產物~~工業廢水、工業廢氣、農藥等等,無時無刻與我同在,致使每個人可能是癌症的候選人。 保險無法抗癌,然而抗癌卻需要保險。很多人辛苦一輩子,好不容易將子女扶養成人,來不及享受天倫之樂就罹患癌症,身心遭受煎熬之外,更要面對長期且大筆的醫療費用,使得生活困難雪上加霜。唯有讓保險來分擔因癌症帶來的龐大開支。 現代一般家庭均是小家庭,子女長大成家之後皆需要負擔自身的家計開銷,無法長期在父母身側,一旦父母需要長期的醫療,「看護士」就只好代替子女的職務,「久病無孝子」是最好的寫照。防癌保險除了減輕家計的負擔,更有足夠的經濟後盾來抗癌。 舉例來說,父母若有癌症住院,依目前看護費用每日大概1800~2000元,一個月下來,光是看護的費用約六萬元,若是依時下年輕人的一般收入五萬上下計算,則薪水都不足以支付此長期費用,此時保險便扮演重要角色。依三十歲年輕人來講,只要每月附加大約防癌保險210元就可以購買全家型防癌保險,除了夫妻各有三十萬基本保障外,更有住院、出院、門診、手術、加護病房、看護……等等醫療給付,一旦癌症上身,就可足夠保全家庭基本生計。 筆者每遇說明防癌保險之重要性,均基於備而不用,且「捐贈的心態」來面對讓大眾聞之色變的癌症。雖然癌症的發生往往令人無法預料,如果此時有投保完善的醫療保險,便能在癌症的醫療照護得到妥善的分擔,家人在經濟及精神上也得到較輕的壓力,所以年輕趁早規劃保險勢必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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