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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0 22:49:32瀏覽357|回應0|推薦2 | |
作者在這章的一開始就說藝術工作者想要表達與分享的經驗,既非認知也不是情緒,並大膽的將此歸類於一種原始的意識模式-沉思。可以這樣說:美感物品是象徵符號,而且在象徵的意指、沉思及溝通之間有著很大的差異。
象徵形式也在觀者的情感與象徵或價值之間拉開一段距離,如果觀者有創作品裡相似的經驗時,就會回到當時經驗的感覺裡(或許這並非作者想要告訴觀者的),這樣也就跟其他人所看的角度就會有很明顯的差別跟想法。 前幾章有提到的冥想,在這章,作者認為觀看美感是一種需要專注心智的活動,只在於感官上活動,也就是純專注,這名詞是來自南傳佛教的冥想傳統,只是很少人可以達到。筆者認為其實只要透過練習都可以達得到,並不是很困難,基本上日常生活中充滿了各種訊息,但就有人會忽略掉,也就是所謂的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並不是他們的感官有問題,而是人都會很自然的選擇他所想要知道的訊息,對於他們所不想知道的就會自動忽略。 另外作者還提到有關於觀察者及目擊者一詞,還有淡漠,這都是跳脫了情感的束縛,以一個純然客觀的角度去欣賞創作品,換句話說就是本我不參與對象的象徵意義,作者以此推論沉思是展現於其他以洞察為導向的過程,意識的沉思無法化約為認知,也無法化約為感情,所以它跟感情是非常的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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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