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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0 02:54:42瀏覽318|回應0|推薦2 | |
作者認為創作者與觀者之間並沒有訊息的溝通,只有經驗的溝通,所以在面對創作品時,不是問「想說什麼」?而是「想表達及分享什麼經驗」?當不同的觀者根據自身的經驗,賦予開放作品不同的意義,但並不是任何意義都可以,是必須尊重作品反映出的原初經驗,可以這樣說,主體賦予形式的某種象徵意義,它們創造出這種意義。
在課堂上,老師提及作品詮釋及理解的問題,雖然有可能會曲解了原本想要傳達的意義跟想法,只要這個系統可以接納即是對的,是沒有對錯的問題。當作者來解釋其創作的源由時,不見得是跟觀者的感覺及想法是相同的,但美感客體是開放的作品,是可以容納好幾種意義,而且不同意義對不同觀者來說都是合理的,也可以說符號的多重語意特質是起源於作者未說出的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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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