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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5 04:05:12瀏覽2495|回應3|推薦31 | |
打了電話,沒人接。 寫了簡訊,沒人回。
於是從南京東路五段的電影院離開後,在滂沱大雨中,悻悻走向忠孝東路四段。
天晴,這段路沒什麼難著;豪雨中,距離多了一倍那樣遠。
不想與車爭道,兩隻腳丫只好不斷浸泡在人行道的積水裡。那雙鞋,上了公車還可以倒過來濕了一地。
傘在大雨天是無用的,步行二十分鐘換來半身濕漉,足以證明。
何苦來哉? 因為彆扭。
無處宣洩時,換上一身狼狽也堪稱快意。回家沖個舒服的熱水澡,管他的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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