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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國民幸福感
2012/03/25 00:00:25瀏覽748|回應1|推薦28

打造國民幸福感

 

唐太宗

 

台灣人民有必要向不丹人民學習追求幸福、快樂的生活方式,

尤其政府更應以國民幸福指數作為努力施政的目標。除了致力

公平正義的實現外,也要設法撫平族群、省籍和階級的對立,

拉近貧富差距,讓人民都能安居樂業,實現幸福、快樂理想。

      日本政府及人民在2011年3月經歷大海嘯與福島核能電廠災變的侵襲,迄今正好相隔一週年,執政者和一般民眾迄今仍心有餘悸,內心的恐懼不安久久揮之不去,此時最需要的就是心靈的平安與幸福感;難怪,遠在十萬八千里外不丹人民所散發的快樂與幸福氣息,深深吸引日本政府及人民。

      素有世界幸福感最高國家之稱的南亞小國不丹,其國王偕同王妃於2011年11月到日本訪問和渡蜜月時,不忘宣揚不丹所獨創的「國民幸福指數」(GNH Gross National Happiness Index),居然在日本民間引起極大的迴響,日本政府為此還特別通過了一項宣示性的正式文件,以呼應及提倡國民幸福指數。 相較而言,不丹人比日本人貧窮,卻比日本人快樂。

      不丹人的國民平均所得約3000美元,但根據英國萊斯特大學2006年的調查,卻有97%的不丹人,覺得自己很幸福,成為世界上最快樂的人民。曾經留學英國的不丹前任國王,目睹了西方世界在追求現代化的過程中,不斷經歷戰爭、犯罪及高失業率等問題的衝擊,於是在他執政後的第三年,提出了要以GNH「國民幸福指數」,來取代其他國家追求的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也就是「國內生產毛額」。

      在追求幸福的思維下,不丹政府的每項政策都有共同的目的,就是要延續人民的快樂,「國民幸福指數」成為國家施政方針及發展準則。不丹人擁有免費的醫療和教育,全國實施禁煙,這是世界上第一個全面施行禁煙令的國家。居民不准在公共場所抽煙,也不准在任何戶外地點抽煙,本地商店不准賣任何煙草產品。

      不丹政府刻意保存傳統文化,講究慢活的生活步調,希望人民不要一味追求物質生活的享受,而以擁有心靈的充實為主;政府也明令森林覆蓋率不得低於全部土地面積的60%,同時規定,每人每年最少要種植10棵樹,使不丹原始森林的覆蓋率在亞洲排名第一。  

      世界銀行執行董事惠勒接受不丹報紙訪問時表示,他倡議以「國民幸福指數」(GNH)來取代「國內生產毛額」(GDP),作為衡量國家福祉的指標。 國民幸福指數包含九個各自獨立的面向,總指數則為九個面向指數的平均。九個面向分別是:心理的情緒快樂程度、時間使用、社交活躍程度、文化多樣性與傳統、健康、終身教育與學習、環境多樣性、生活水準、對政府管理的滿意程度。

      所以,如果以「國民幸福指數」的九個面向作為衡量國家福祉的指標,來檢視台灣人民是否幸福、快樂?顯然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台灣人民的國民所得雖然接近二萬美元,但貧富差距愈來愈大,多數民眾感覺生活不安心,買不起房子,薪水又太低,通貨膨脹的壓力如影隨形;加上平均每年都有選舉活動,在朝野政黨激烈競爭及別有居心的政客操控下,刻意製造藍綠二分的壁壘分明態勢,煽動族群分裂及省籍和階級的對立。致使許多民眾長期生活在焦慮不安的氛圍中,真是惶惶不可終日,快樂、幸福似乎可遇不可求?

      因此,台灣的政府與人民有必要像日本政府和人民一樣,向不丹人民學習追求幸福、快樂的生活方式,尤其政府更應以國民幸福指數作為努力施政的目標。除了致力於公平正義的實現外,也要設法撫平族群、省籍和階級的對立,拉近貧富差距,讓人民可以安心的工作,而且都能「住者有其屋」,並使「幼有所養,壯有所用,老有所終」,以實現幸福、快樂的理想。

      一個幸福國家應該具有什麼特色?英國科學家說:健康、富有和智慧,就是代表幸福。政府與人民要找尋精神與物質的平衡點,在努力為生活打拼的同時,也要追求心靈上的幸福。有錢不一定快樂,沒錢也不一定痛苦,一切取決於心理層面。換言之,心靈的富有才是真正的富有,也是打造國民幸福感的關鍵。 聖經上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言9章10節),也是人生幸福的開端;「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箴言22章4節)這才是真正幸福、快樂的人生,也是不丹人民所缺少的幸福指數!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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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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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 22:41
幸福感常常是來自[他人滿足了我們的需求] 而不是我們對自己對自己感到滿意..因為人是很難[自我滿足]的,總是覺得得到的不夠,所以要認為自己幸福,何其難也?? 台灣目前就是處於這樣的狀況..很多人只計較失去了什麼,卻不想我們擁有了什麼.媒體更扮演著推波助瀾的腳色,君不見電視新聞的報導不管是政策或社會新聞,都朝著每件事的[負面]表象做文章,讓民心長期處於[不幸福]的感覺裡. 為什麼越是貧乏的地區居民越是快樂??就因為他們擁有的不多,自然就越容易滿足.. 鳳凰衛視這幾天在介紹古巴這個國民所得極其低微,醫療資源更是缺乏的國家,他們的大學生連接受媒體採訪的自由都沒有..但他們的人民還是一樣的過活照樣的友善樂觀..跟民主國家比豈不是生在地獄?然我們民主國家的人民救生在天堂了嗎??.. 在朋友的部落格看到一篇回應感覺很有道理,特po給大家看看 「嗆聲」代表言論自由乎? ~ 民主政治放任病 「言論自由」是民主自由的象徵、「嗆聲」是言論自由的產物。 所謂「言論自由」是人人在法律保障下擁有言論表白的權利、但是不能侵害到他人在法律保障下的自由權利或違害社會道德倫理。 每個人都有對政府「嗆聲」的自由、表白自己的言論權。若言論權侵犯到他人權利是很明顯的傷害罪行為。違害社會主體性時是非常嚴重破壞社會體制的內亂罪。 「侵犯到他人權利」: 個人可以提出控告「傷害罪」。 「侵犯到大多數人權利或違害社會主體性」法官速時依法提出拘票‧檢查官員警即時以「內亂罪現行犯逮捕」。 臺灣法治國家體制已隨著垃圾塵水扁‧民進黨‧蔡英文‧民進黨公職人員等的心意而有所改變,說話大声敢出橫手就變成正義。社會充滿了「自由民主」的暴走思想、國家體制的「法治精神」不見了、只有弱肉強食的放任自由的人治主義,社會除了「明哲保身」外、不是「屁精與打手」文化就是「傲慢與偏見」文化、再不然就是同流合污者。 現今台灣可說是患了民主政治放任病﹔假借自由民主體制,其實為了個人政治權力狂慾奔走。社會自然呈現民主墮落形態的無法無天狀態,拿不出實實在在政策理念的政治家,既沒有定見、又無節操,只會煽動民眾、關說從中取利。就像古時希臘雅典民主政治腐敗產生「眾愚政治」的盛行。怎能期待安居樂業? 縱使國家制定了一大堆法律條文,「低法治執行率、有法等於無法」,怎能謂之法治國家哪? 有形動態的「嗆聲」、還是必須依「法」來規制,才不會有越軌非法的行動。 「治國之良器在於法」,祈盼執政者﹔「知法‧執法」、則國民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