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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1 01:53:57瀏覽8|回應0|推薦0 | |
普洱茶商譽的考證
【楊凱等4人著,實戰普洱茶,台北市:雲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第一刷,P20】
從清朝後期開始,普洱茶是以字號或商標作為標識來銷售的。一個有信譽的商號的招牌就意味著財富,如1930年代末期,在香港地區,易武的宋圓號、宋聘號茶品的價格就比江城號、敬昌號的價錢高幾乎1倍。當時的茶商非常重視自己的商譽,經營比較少但規格固定的茶品。 新的產品或新的包裝,需要經過長時間的市場檢驗才能固定下來。除了緊茶與沱茶出現的兩次大改革外,一般茶商都有自己的風格,不願意輕易改變傳統產品的形象。 在中共建國後,這種經營理念產生了很大的變化。首先公私合營後,雲南茶葉銷售只有少數幾個品牌與商標,而出口更只有1個「中茶牌」。雲南出口茶品基本上都是運往香港,由香港德信行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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