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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7 10:09:49瀏覽86|回應0|推薦1 | |
生命的責任 經過多年的自省與探索, 發現人一出世, 上天就賦予每個人 應負的責任 或 必修的課題。 我一直想逃避警察工作, 沉浸在我喜愛的藝術及音樂領域。 多次的算計, 自以為天衣無縫逃脫了警察的基層工作, 不用再做派出所所長工作。
七年後仍要重出江湖, 繼續面對我討厭的 所長學分, 留級重修, 做著上天要我 應負的責任。 【ps. 91年分局員兼所長 92年組員兼所長 100年警務員兼所長,不同的職稱,一樣的階級】
就跟 白天的星星 一樣, 白天看不到星星, 不代表它就不存在…… 這個道理跟佛教所說的輪迴轉世是大同小異的。 輪迴的目的就是要將 未完成的業障 或 應負的任務, 都要圓滿達成, 才能到達彼岸,脫離輪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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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