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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玉蕙:由一張收據到億元標單
2011/01/18 18:34:22瀏覽224|回應0|推薦4
廖玉蕙:由一張收據到億元標單
【聯合報╱廖玉蕙】 2011.01.16 03:01 am

余光中教授曾經寫過一篇〈我是余光中的秘書〉,敘寫退休後被演講、評審、出版…等所衍生的無止無盡的雜務所困的窘境,筆調幽默有趣,引人莞爾。相信如我一般的作者或學者,雖然沒有余先生的盛名,卻也都感同身受。文章中提到的提供照片、講題、講綱、寫評語、校對、簽同意書、…的確無一不是繁瑣至極的工作,但是,余先生還漏列了一樁相當讓人困擾的細事,就是簽收據。
不管演講或評審過後,主辦單位給付鐘點費,演講或評審者在收據上簽名,本是極簡單的事,卻成為困擾,真是說來話長。首先是程序問題,已不記得從何時起,大部分的公家機關都開始了一種奇怪的給付程序,前去演講或評審的人尚未取得分文,卻得先行在收據上簽名,經辦人憑已經簽收的收據去向會計單位請款,再匯入演講者的帳戶內。往往事隔甚久後,你猛然憶起,翻開郵局存簿,往往只看到一組組奇特的轉帳號碼,或看起來沒頭沒腦的單位縮寫,完全無法辨識到底存簿上那些錢來自哪一個單位!
這幾個月來,我還真飽受簽收據的煩擾,分別有七所大學的專案助理陸續在我演講完畢返家之後,或以伊媚兒、或以電話、郵件,通知我必須重簽收據。「不是簽過了嗎?怎麼還得重簽?」當我提出疑問時,得到的答案千奇百怪:「因為我填錯時間了。」「因為收據有新格式,我拿到舊式的!」「因為當時太忙亂,不知收到何處去了?」「簽好的收據在跑公文的途中遺失了!」「你的票根和收據上的數字不符,你不是坐自由座的。」「漏簽交通費收據了!」…還有一些你無論怎麼認真聆聽都無法明白的千奇百怪理由。「總之,得重簽一張收據再寄過來。」他們異口同聲這樣說,有些學生的聲音裡透露慚愧,大部分的則顯得毫不在乎。
看起來我說的困擾,有一大部分需由領款人自行負責,諸如:日期、款項等,其實又不然,往往你正簽收之際,必有主辦單位的長官禮貌周到地在一旁寒暄;或當時間急迫之際,經辦人員才想起來需要簽名;這時,若不是即將上台演講,就是預購的高鐵已經快跑走了,根本無法專心也沒有時間查核,此其一;另外,更離譜的,則是經辦人常常要求簽收者在一張全然空白的收據上簽名,既無註明名目,也沒有填寫款項,尤有甚者,乾脆索取圖章至你見不著的地方蓋印;另外,當你主動提供票根或要求填寫收據時,經辦者斬釘截鐵說不用,等你回家將票根丟入垃圾桶後,他忽然又追來電話索取……類似的事,五花八門,不勝枚舉,讓人好生困擾。
前一陣子,富邦集團出現史上最烏龍的標案,富邦人壽居然以高出底價四十倍以上的天價十二億多元搶標,原來富邦原本想投的是第一標—敦南捷運附近的一般住宅地上權案,卻拿了第二標杭州南路案的標單;並在第二標的標單上,寫上第一標的投標金額,還放錯箱子,大搞烏龍。看到這則新聞報導,不禁聯想起前述的收據風波。由一張收據到億元標單,由小見大,這些計畫案的研究生助理如果未再嚴加教育,將來都可能在擔負重任時重蹈覆轍,真是讓人感到無限憂心啊!
(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教授)
【2011/01/16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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