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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3 14:46:20瀏覽287|回應0|推薦2 | |
最遙遠的愛:家暴啟示錄
【聯合報╱社論】 2009.11.11 04:23 am 「如果過去我擁有像現在一樣的力量,我所承受的暴力不會拖延到現在。」這是台灣第一部婚姻暴力婦女紀錄片「最遙遠的愛」中,一位終能離開家門的受暴女性回首多年來的折磨與隱忍,給自己人生下的註腳。這也同樣是片中另外三位婦女的寫照。 「最遙遠的愛」是一群律師捐款拍攝而成,記錄四名女性面對枕邊人暴力後,掙扎於守住婚姻或尊重自己,終於做出抉擇的生命紀實,是紀錄也是療傷,更是台灣社會許多婚暴婦女的心路歷程的縮影。此片近來接受贊助於各地放映並舉辦座談,期待為相同境遇者提供更多啟示與力量。 四個婚姻故事,不同的名字,不同的身分,不同的背景,但受暴歷程卻類似。暴力陰影讓親密關係變成「最遙遠的愛」;如果無法珍愛自己,其他的愛都是遙遠的。 近來,前立委王雪峰與丈夫王作良之間的家暴事件,成媒體焦點;公權力介入,核發保護令,依憑的還是王雪峰任立委時催生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名人家門之內的愛恨情仇,成了給世人觀看的一台戲,名人版的「最遙遠的愛」,問題益發難堪且難解。 其實,以為夫妻反目動粗只有販夫走卒才幹得出,正是婚暴迷思之一。婚姻暴力並無階級之分,高學歷而出現婚姻暴力者並不少見,因為暴力本質正是「權力」與「控制」,希冀在行為與精神上凌駕對方,並取得控制;高社經地位者並未在此傾向上免疫。 至於女性,不論曾受多少教育、有多高的成就,走入婚姻,往往仍要承受父權傳統對好媳婦角色的諸多檢視。所有關於晏起、不做家事、不會洗碗、不生小孩、拖垮丈夫、只顧娘家、家醜外揚等理由,都一一提出。曾有受暴女性被丈夫砍斷手骨,在保護令失效之後,仍被丈夫以「害我沒面子」為由,要她在祖先牌位前下跪認錯。顯見許多人以為挑剔女性諸多「妻職不適任」,就能為施暴者揚起的手找到藉口。婚姻與家庭仍然是複製父權控制的重要基地,是性別意識革命極難攻克的場域。 在許多婚暴情節中,最令旁觀者扼腕、心焦的,是一次次施暴後,在施暴者痛哭、下跪、送上一束玫瑰或者一紙悔過書,通常都能換來原諒,以及,下一次施暴的機會。生活中壓力未解,處理爭執模式未變,接下來的劇本幾成公式:等著下一次的爭執施暴與再一次原諒,如此不斷循環,直到更大的傷害來襲。 事實上,家庭暴力從不會因為原諒而消失。受暴女性必得認知:忍耐不會換來改變;施暴者需要專業協助,才能改善情緒控制及關係霸凌的傾向。救世主式的慈悲與原宥,只會讓兩人一同沉沒在暴力循環中。 過去,社會總有「勸合不勸離」的「美德」,但如今情況不同。親友大聲質問:「妳為什麼不離開?」甚至以「太軟弱」、「妳找死嗎?」來責難,或以斷絕關係來逼迫受暴者走出困局—但這樣「愛的壓迫」,不也落入與施暴者相同的控制邏輯之中嗎? 其實,家暴的破壞力道正在於它不僅傷害肉體,更摧殘受害者的人格與尊嚴。低自尊與低自信都是典型「被毆婦女症狀」,讓她們在思考未來時舉步維艱。結束親密關係,原非易事,那是人生的重大失落,任何人皆然;若是加上長期孤立、經濟受控制、生命遭威脅,長期受暴引發情感性疾病,出現「社會退縮」的行為,離開就更形困難。 在緊密牽絆的婚姻關係中,只有局中人才能明白其中輕重,為自己做出當下最好的決定。我們能給當事人的支持,除引入專業處遇之外,當也包含鼓勵其重建尊嚴,並給予空間,使其以自己的時間表,拿回人生的自主權。 台灣社會無時不在上演諸多「最遙遠的愛」,但願社會由其中學到最重要的功課是:愛,需要自由與尊重;婚姻之內,也有人權與正義。 【2009/11/11 聯合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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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