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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5.【教練學】從一位暴力柔道教練 談運動教練的專業
2021/06/16 15:24:50瀏覽907|回應0|推薦22

   台中有一7歲男童練柔道遭教練摔27次,致頭部重創至今仍昏迷,震驚各界,運動是要讓學子健康強壯,反而弄成頭部重創昏迷不醒,該強烈檢討,否則還會發生類似事件。

   這件事,應分「緊急」及「檢討」這兩個層面處理,「緊急」這一層,受傷的學童立即急救並送醫,對教練這一非理性行為,已完全沒有教練專業的非法暴力行為,立即送辦嚴懲,公告,以敬效尤。

   「檢討」這一層,重新認真檢視各教練的專業知能,不是只看看有沒有教練證照,因為有教練證照並不能證明就有教練知能,因國內各運動協會的教練少有「養成」,只有考照,有的又很粗糙,嚴謹度不一,發照制度亂七八糟,良莠不齊,所以才會發生體育署立刻建置各運動協會的教練證查詢平台,但測試版上線後,系統中僅有體育總會認證協會的教練證資料,其餘「查無資料」,許多教學多年的教練瞬間變「無照」,讓教練界整個炸鍋。

   運動教練的專業,包含:專業的知識、專業的技能、專業的態度三大領域,而在專業的態度,至少要包含教練的熱情、教練的修練及教練的品格。這一事件教練將一位7歲學童連摔27次,已偏離教練的專業很遠了,所以對教練的聘用固然重要,但平時的考核及教育,更為重要。對教練的聘用、考核及教育,如果是學校專任教練,責任在學校,如果是坊間的「道館」,這比較麻煩,是社會局?還是協會?他們管得了嗎?至少是那個單位核准成立道館,應該要負責。而體育署應整體對協會的教練「養成」、「發證」、「聘用」及「考核」,要負有嚴謹監督之責,這是跑不了的。

 

作者:翁志成2021-06-16

 

本篇收錄到本館「運動教練學」專欄,歡迎點閱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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