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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8 15:35:43瀏覽5297|回應0|推薦4 | |
議會同事賴素如因為雙子星案被聲押, 這案子玄機太大了.
我調閱賴素如過去三年在議會的發言紀錄, 唯一和雙子星案有關的, 是在100年11月10日, 她質疑市府是否在評選廠商時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也就是說, 市府是C1/D1的地主之一, 和其他私地主應該是平等的. 投標廠商不論是和私地主合作申請開發, 還是和市府合作申請開發, 都應該有同樣的地位. 但因為招標評選是由市府主持的, 所以和市府合作的廠商就有可能取得優先地位, 評選委員也會另眼相看. "太極雙星"這家公司正是和私地主合作申請開發的. 所以賴素⋯⋯如質詢的用意, 應該是要市府公平行事, 不要讓"太極雙星"輸在起跑點上. 就事論事, 賴素如的質詢完全是正當的, 提醒市府不要對投標廠商有所偏頗也沒錯. 唯一可議的, 是賴素如拿了太極雙星的顧問費(如果報導沒錯的話), 但即使有拿, 也構成不了收賄罪, 因為她並沒有幫助太極雙星拿到這個案子, 而是幫太極雙星爭取站在同樣起跑點的權益. 如果硬要辦, 是可以辦賴素如一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但理由相當牽強, 成立的機會也很低. 若以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或質詢時未利益迴避論處, 也不過就是行政罰而已. 而台北地檢署明知賴素如是國民黨中常委, 更是馬辦主任, 是血統純正的馬英九人馬, 怎麼敢就手上這一丁點可疑的證據就大動作搜索或聲押呢? 這種"硬辦"的手法, 過去只見於國民黨用來對付民進黨的政治人物. 反正不管未來法院如何判決, 先造成一個社會印象就可以了. 這種手法現在拿來對付總統人馬, 我只能說, 雙子星案的利益實在太大了, 大到國民黨內兇殘的互鬥, 甚至利用檢查體系在互搞, 就連馬英九的面子都顧不得了. 賴素如是代表馬英九告過我的人, 我沒必要幫她說話, 但我目前所看到的, 似乎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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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