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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孫仲瑜說話??
2009/11/25 02:02:58瀏覽3560|回應11|推薦6

要我幫孫仲瑜說話? 同學對不起,我結婚了,妻管嚴沒辦法。

那你看到吳育昇這樣欺負孫仲瑜都沒感覺嗎?

你錯了。他的步數,我很清楚,他在搞什麼,你知我知啦!

你真的知嗎?那你說他在搞什麼?

他不是說,老婆要不要告孫仲瑜,還在溝通嗎?這就是向孫仲瑜說,喂,我老婆有可能告你哦,聰明的就別出來,別惹禍上身。

他媽的,你和我想的一樣。還有呢?

他顯然知道,他的老婆可以單單提告孫仲瑜一個人。所以他很有把握自已沒事喔!

可是,通姦罪不是要姦夫和姦婦一起告嗎?

喂,你是傻的還是裝可愛?看看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唄。雖然告訴要連老公一起告,可是撤回對老公的告訴,還是可以告第三者哦!

他媽的,你和我想的真的一模一樣。

他媽的少裝。你難道不知道台大訓練我們,就是為了這一天啊!

可是吳育昇不是台大啊!

他媽的,他比我們還厲害,不然為什麼是他做立委,不是你也不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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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kdh
意思形態
2010/03/06 08:54

國民黨罵孫是混蛋, 民進黨罵孫就是應該的了 !

凡是罵孫的人都是國民黨, 或是藍營的人 !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都不是好東西 !


MIT = Made In Tr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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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罵 孫仲瑜的人, 都是王八蛋, 憑什麼罵她?????
2010/03/06 05:46

國民黨罵 孫仲瑜的人, 都是王八蛋, 憑什麼罵她?????

不要臉的吳育昇還有臉 代表人民問政?????    ....?

臭不要臉,死不要臉,爛不要臉!

FUKC 國民黨!!!!!!


Roy100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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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科畢業的嗎?
2009/12/22 12:39

法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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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誰得第三者
2009/12/04 13:52

孫是吳的第三者,而吳也是孫的第三者,誰是誰非已不是爭論的重點,隨著時代的演變,劈腿.外遇.出軌....已不再是全天下男人才會犯的錯,全天下的女人正在扶搖直上....畢竟人是感情的動物麻~~感覺來了真的很難掌控的...古云:食色性也(因該不分男女吧!)

他們的初衷因該不想傷害彼此的,只是他們又不小心的偷嘗了一次愛的禁果..然後又被公諸於世..只能說 ~是福是禍全靠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啊~~


不爽啦!
這個世界上外面的女人永遠被叫做狐狸精~~~男人卻都沒事啦!
2009/12/01 01:36
什麼跟什麼阿!~~固然跟別人的老公在一起很不對,但是身為外面的那一個女人也有她很心酸的一面!~~哼哼哼哼!~~你懂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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梗在這裡
2009/11/29 14:47

精彩的立論,但看到最後幾段,才知道最大的梗在這裡啦:台大訓練我們....科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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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誰上床是我的自由!
2009/11/25 18:31

下次和誰上床,先看身份証, 免得上不了的發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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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應該去除
2009/11/25 10:32

台灣是目前世界各國當中極少數還有通姦罪這條法律的國家。先進國家之所以去除條法律,是基於人性考量,男歡女愛宜以道德規範而非法律。

先進國家沒有人會因婚姻外情被訴上法院然後被關入監獄的。反觀台灣這個超級八卦的社會,一票局外人根本無知內情即以衛道姿態大加蹋伐未審先判,好像自己多清高多道德,雖是名人社會道德標準要求較高(不知是誰定的?),但也應適可而止。這種事就讓他們自己了結吧!

我記者以前我們台灣也有些有識之士在呼籲除罪化嗎?免死刑都可以談了,何況這項微不足道的事。這種事大剌剌地被揭露越多,對我們的社會到底利多於弊敝,還是弊多於利?請多深思!


老牛 - 阿拉丁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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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應該說說了,藍莓正在把她妖魔化
2009/11/25 09:56
我從來都認為,未婚的第三者是無責任的,即便是主動也一樣,對婚姻負責是已婚者的責任,忍不住是你自己的關係,不要搞到別人身上。
吳育昇不像個男子漢,偷吃是要負責的,男人愛上酒家,老婆會罵老公,你看過老婆跑到酒店罵小姐嗎?一樣是肉體和感情出軌,為什麼一旦換成一般女性,就整個價值觀都變了?
是危機感嗎?
孔子都會罵人,怎麼一般人不行?
台大了不起嗎?這種話,我都是教育我的孩子,除非你比他棒,否則連說這話的資格都沒有,是了不起,最起碼我當初沒考得上。

whola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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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不爭氣
2009/11/25 08:05

偷吃而吃壞肚子,自然怪食物不好.

沒聽過名言『惡人先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