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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5 11:24:07瀏覽6329|回應9|推薦6 | |
我實在不要兒子, 兒子自己來了, 無後主義的招牌於今掛不起來了. 譬如樹上開花, 花落天然結果, 那果便是你, 那樹便是我. 樹本無心結子, 我也無恩於你, 但是你既然來了, 我不能不養你教你. 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 並不是待你的恩誼. 將來你長大時, 這是我期望於你, 我要你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 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 胡適 我少時醉心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理論。看待胡適,不免要透過和他論戰的左派文人的眼光,扣一頂「資產階級民主派」的帽子。除了佩服他的文學改良論和水滸傳、紅樓夢考證之外,其他總覺不足觀。等年紀漸長,思想上比較可以自由來去之後,方知胡適的學思實非毛澤東、郭沫若之流可比。 近讀這篇「我的兒子」,更是心有慼慼焉。我總認為生命不過是一偶然,既沒什麼必然的使命要成就,也沒什麼上帝在照看。天地不仁,人與萬物皆芻狗而已。生老病死,苦難才是本質。若有什麼快樂,也只是用來抵消那本質的苦,讓我們還能活得下去而已。我們既對自己來到世上無從選擇,又如何能替人決定是否要來到世上? 生孩子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只是用來滿足父母的社會期待和生物本能而已。對於小孩,做父母的不但無恩,反倒是欠債。小孩過得好,算是為父母稍減罪過;過得不好,那都是父母造的孽。 「我想這個孩子自己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裏糊塗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既無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為有恩於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們糊裏糊塗的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樂禍福,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該負一部份的責任。說得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成壞習慣,做一個短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們種下禍根之後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胡適寫這段話不過28歲。當年的我雖然有同樣的想法,卻無論如何不能這樣說得明白。 「父之于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欲發耳。子之於母,亦複奚為?譬如物寄瓶中,出則離矣」。孔融因為這段話被曹操視為大逆不道而殺之。 曹操只能殺一個孔融,卻斬斷不了這樣的思想。 因為這確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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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