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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陳水扁說說話
2008/11/20 12:07:34瀏覽17526|回應49|推薦10

這幾年來,扁家的奢華已經成為刻板印象,扁家人愛撈錢弄權已經深植民心。打從陳致中二十二歲就開Jaguar名車開始,陳水扁家族在人民心目中已和連戰家族劃上等號,都是「權貴+為富不仁+金錢來源可疑」。連戰祖父連雅堂不過窮書生一名,靠兄長接濟過活,還曾為了五百日圓的稿酬,在「台灣日日新報」幫日本人鼓吹「鴉片有益論」,被當時人罵為漢奸,到了孫子連戰竟然身家超過兩百億,這副家當到底從何而來,頗令人質疑。阿扁三級貧戶出身,作律師賺錢也沒幾年,當總統之後居然全家穿金戴銀,還有鉅款能在海外理財,也是令人匪夷所思。

十幾年前我唸大學時,身邊朋友不分藍綠都對連戰一家深惡痛絕,從連戰吃一個五百元的便當,到連方瑀拉皮拉到亳無彈性的僵屍臉,再到連勝文這隻「神豬」成天泡夜店又把到美女主播侯佩岑,無一不成為笑柄。今天的陳水扁一家,從陳致中黃睿靚開名車戴名錶,到吳淑珍成天用Sogo禮券逛精品店買珠寶,再到趙建銘內線交易炒股票,也無一不令年輕人厭惡至極。2000年國民黨派連戰出來選總統,綠的罵,藍的也罵,註定選不上。2008年民進黨再戰總統,不管推出誰都一樣要大輸,因為民進黨的形象早被扁家的形象蓋得黯淡無光。

年輕人的憤怒不分藍綠,今日的阿扁已是世人皆曰可殺。這一點我不想為阿扁多所分辯。我只是要說,就算再怎麼可殺,在法院判決有罪之前,阿扁都是無罪的。對於一個還沒有被判定有罪的人,要把他押起來,必須有重大的理由,但這些理由我都看不到。

特偵組查了這麼久,要查的都查了,要問的也都問過了,現在要以「妨止串供」來羈押阿扁,是非常牽強的。有一位承審法官問特偵組的檢察官,既然已經把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都收押了,到底還要防止陳水扁和誰串供?檢察官答得很妙,說是吳淑珍和陳致中。問題是,如果阿扁要和吳淑珍和陳致中串供,早就大串特串,怎麼還會等到現在?如果這種理由成立,那麼陳致中也該押起來,因為他還會和黃睿靚串供;黃睿靚也該押起來,因為她還會和吳淑珍串供;吳淑珍也該押起來,因為她還會和陳水扁的律師串供;到最後,陳水扁的律師和吳淑珍的律師也都該押起來,因為他們可能互相交換情報,互相勾串...........

用「防止串供」做為羈押嫌疑犯的理由,這是我國刑事訴訟制度落後的一個特徵。這其中有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檢方要指控某人串供,就必須提出證據,但如果檢方能證明這一點,那麼這種證據就足夠將他起訴了,而且還可以再加一條偽證罪,根本就不必再用羈押去「防止串供」。

現代刑事偵察的原則是「物證」重於「人證」,因為人會說謊,證物不會說謊。所以「口供」頂多只能作為尋找證物的線索,證物才能證明「口供」的真假。在這個原則下,「防止串供」只能用鐵錚錚的證物來防止,而不是把人押起來。美國影集CSI之所以受歡迎,因為他們都是在取得科學證物之後,才去讓犯人百口莫辯。如果CSI的探員也像台灣的檢察官一樣那麼懶惰,因為自己沒有用證物逼人不能說謊的能力,就先把人押起來再說,那這種影集也就沒得看了。

歐、美、日等國家的羈押制度都是針對「有逃亡之虞」、「有重覆犯罪之虞」兩項,只有台灣還保留古代那種重視嫌犯口供的傳統,將「防止串供」作為羈押理由。要邁向人權國家,這一點真的要改。

我不認為特偵組檢察官是因為政治因素才非把阿扁押起來不可。我認為,這是因為台灣落後的訴訟制度,讓特偵組這些檢察官習慣了用押人作為辦案手段。在特偵組這些老資歷的檢察官心中,押人本來就沒什麼不對,用羈押四個月逼人自白甚至做污點證人更是家常便飯。反正就算最後法院判決無罪,無故被押的賠償也只有一天三千元,而且錢也是國家在出,和檢察官個人無關。他們也不會像日本的檢察官那樣,會因為非必要押人而被調離檢察官職務,甚至被追訴刑責。

這不是「政治迫害」,而是「司法迫害」,而阿扁只是比較明顯的例子而已。政治迫害不可怕,因為我們有選舉,也有反對黨;但是當司法迫害到你頭上的時候,你根本無計可施,你對迫害你的人也亳無辦法。風雲不可一世的阿扁沒有辦法,民進黨只能哇哇叫;有財大勢大的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也沒有辦法,最多只能登報幹譙而已。

再說一次,我不是為阿扁洗錢案的實質案情在辯護,我反對的是檢察官無故押人,而且是以荒繆的「防止串供」為理由押人。如果你說,反正我認為阿扁就是有罪,押起來爽就好了,那請別忘了有一天,你也可能因為「涉嫌」而被檢察官先押四個月再說。

但請放心,到那一天,我還是會幫你說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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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的人
又一個鄭宏儀
2008/11/22 16:28
我覺得你很可憐,寧願自已騙自已。然後再搞得一堆人跟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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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自有天理 公道自在人心
2008/11/22 15:26

若你覺得連戰家族有問題   可以去提告 但要有證據  但是跟陳水扁案是無關的

所以不要亂扯

至於幫不幫陳水扁說話  是個人自由 只是若還挺這樣的人 

簡直就是 深度不足 麻木不仁

請問作者  他除了給台灣帶來恥辱之外

還有什麼足以供我們想幫他說話的一點點價值?

醒醒吧



紫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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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不通,所以難懂
2008/11/22 13:04

作者看過美國的CSI影集,也在文中提到他們如何找證據,那不知作者是故意來這裡譁眾取寵還是想唬嚨讀者??簡單一句話,當影集中警察已有足夠信心覺得證據足夠時,是不是就把人抓起來了??那我想請問,美國這也叫"押人取供"嗎??

我再說清楚一點,作者說得很好,每個人在未審判之前都是"無罪"推定,中美皆同,但一旦檢察機關覺得掌握了足夠證據,就會把人先"押"起來,那個人然後可以請律師,然後打官司,中美皆同,請問,何錯之有??

作者想挺扁就挺扁,不必說些543,以為讀者是笨蛋嗎?還有,別再拿以前的連雅堂例子來比現在,你乾脆說阿扁比清朝皇帝好,你乾脆拿秦始皇焚書坑儒來比,笑死人了,現在是廿一世紀,少在那邊拿幾十年前的事來作為自己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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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對2630羈押,這個案子還辦得下去嗎?
2008/11/22 10:53
如果不對2630羈押,2630不但會進行政治操縱,煽動族群,抹黑特偵組,挑起社會動亂;還會根據檢方掌握的事證,隨時和兒子、老婆等進行沙盤推演,抗拒司法。到時可能不是“政治迫害”和“司法迫害”、而是「司法」被2630迫害,「政治」被2630破坏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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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會尊重司法、規規矩矩地接受司法調查嗎?
2008/11/22 10:31

2630的案子不是一般的貪污案件,不但因為其貪污數額巨大,已在國際上造成惡劣的政治影響。而且犯行人本身具有強大的政治能量,非一般貪污犯可比。相比之下,檢方反處於弱勢。如果不對2630強制羈押,任由2630到處趴趴走,這個案子還辦的下去嗎?


無言
為什麼要挺貪污
2008/11/22 09:12
扁家之前串好的是防舊證據,新證據出來後扁家一定會在串供來應付,案子進度時時在變,供詞也會常變,防串供是必要,不用念法律都懂的道理你不懂?

蕫詩韻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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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篇胡說八道屁文
2008/11/22 07:16

懶得一一指正不合邏輯謬論

就拿事後發生的現象來講

何謂羈押禁見(防止勾串)

請問2630為何在還可以發表10大禁食理由

都羈押禁見還能釋放訊息給自由在外的共犯"嫌疑犯"

姑且指名是阿珍及它們的兒媳等共同正犯被告

既然已經到收網階段,檢察官詰問都是攤開證據在逐筆訊問確認

還容許涉嫌人回家與未被傳訊者模擬演練事前套招ㄇ??


Toma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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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的正義必須維持!! 檢察官聲押需要法官的同意!!
2008/11/22 06:03
"屁"的作為及價值觀----很奇怪,絕大多數的人都不能接受,也很厭惡,但程序的正義必須維持!!
法律的審判程序----就像對戰爭罪行的審判----必須完成!!
這個過程是重要的社會教育----人民的價值觀必須調整,否則選出來的政治人物會和多數人民的價值觀有同質性的,什麼樣的人民,就會建構什麼樣的民主政治!!
民主政治,必須將多元的價值觀呈現在人民的面前,爭取人民的認同,形式感覺是混亂的----但這是民主政治的必要之惡!!
"屁"口口聲聲的喊冤----政治迫害----而不走司法體制內的途徑,尋求司法還"屁"清白,這個作為是否也是在"迫害司法"?
是否應該譴責這些傷害司法獨立的言行了? 沒有看到這一點,就不夠宏觀喔!!
Tomas

呼呼豬
你的見解很好
2008/11/22 05:51

條理分明,分析有理


Shawn
路旁公園內的 gossip
2008/11/22 04:50

你一開始以個人的感受談起對連, 陳兩家的行為提出你的看法, 是感性.

第二段則說到檢調方法, 對此用技術性的討論, 是理性.

何況奢華和犯罪是兩碼子事, 硬要放在一起.

文意不清, 有點像路旁公園內的 goss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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