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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陳水扁說說話
2008/11/20 12:07:34瀏覽17523|回應49|推薦10

這幾年來,扁家的奢華已經成為刻板印象,扁家人愛撈錢弄權已經深植民心。打從陳致中二十二歲就開Jaguar名車開始,陳水扁家族在人民心目中已和連戰家族劃上等號,都是「權貴+為富不仁+金錢來源可疑」。連戰祖父連雅堂不過窮書生一名,靠兄長接濟過活,還曾為了五百日圓的稿酬,在「台灣日日新報」幫日本人鼓吹「鴉片有益論」,被當時人罵為漢奸,到了孫子連戰竟然身家超過兩百億,這副家當到底從何而來,頗令人質疑。阿扁三級貧戶出身,作律師賺錢也沒幾年,當總統之後居然全家穿金戴銀,還有鉅款能在海外理財,也是令人匪夷所思。

十幾年前我唸大學時,身邊朋友不分藍綠都對連戰一家深惡痛絕,從連戰吃一個五百元的便當,到連方瑀拉皮拉到亳無彈性的僵屍臉,再到連勝文這隻「神豬」成天泡夜店又把到美女主播侯佩岑,無一不成為笑柄。今天的陳水扁一家,從陳致中黃睿靚開名車戴名錶,到吳淑珍成天用Sogo禮券逛精品店買珠寶,再到趙建銘內線交易炒股票,也無一不令年輕人厭惡至極。2000年國民黨派連戰出來選總統,綠的罵,藍的也罵,註定選不上。2008年民進黨再戰總統,不管推出誰都一樣要大輸,因為民進黨的形象早被扁家的形象蓋得黯淡無光。

年輕人的憤怒不分藍綠,今日的阿扁已是世人皆曰可殺。這一點我不想為阿扁多所分辯。我只是要說,就算再怎麼可殺,在法院判決有罪之前,阿扁都是無罪的。對於一個還沒有被判定有罪的人,要把他押起來,必須有重大的理由,但這些理由我都看不到。

特偵組查了這麼久,要查的都查了,要問的也都問過了,現在要以「妨止串供」來羈押阿扁,是非常牽強的。有一位承審法官問特偵組的檢察官,既然已經把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都收押了,到底還要防止陳水扁和誰串供?檢察官答得很妙,說是吳淑珍和陳致中。問題是,如果阿扁要和吳淑珍和陳致中串供,早就大串特串,怎麼還會等到現在?如果這種理由成立,那麼陳致中也該押起來,因為他還會和黃睿靚串供;黃睿靚也該押起來,因為她還會和吳淑珍串供;吳淑珍也該押起來,因為她還會和陳水扁的律師串供;到最後,陳水扁的律師和吳淑珍的律師也都該押起來,因為他們可能互相交換情報,互相勾串...........

用「防止串供」做為羈押嫌疑犯的理由,這是我國刑事訴訟制度落後的一個特徵。這其中有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檢方要指控某人串供,就必須提出證據,但如果檢方能證明這一點,那麼這種證據就足夠將他起訴了,而且還可以再加一條偽證罪,根本就不必再用羈押去「防止串供」。

現代刑事偵察的原則是「物證」重於「人證」,因為人會說謊,證物不會說謊。所以「口供」頂多只能作為尋找證物的線索,證物才能證明「口供」的真假。在這個原則下,「防止串供」只能用鐵錚錚的證物來防止,而不是把人押起來。美國影集CSI之所以受歡迎,因為他們都是在取得科學證物之後,才去讓犯人百口莫辯。如果CSI的探員也像台灣的檢察官一樣那麼懶惰,因為自己沒有用證物逼人不能說謊的能力,就先把人押起來再說,那這種影集也就沒得看了。

歐、美、日等國家的羈押制度都是針對「有逃亡之虞」、「有重覆犯罪之虞」兩項,只有台灣還保留古代那種重視嫌犯口供的傳統,將「防止串供」作為羈押理由。要邁向人權國家,這一點真的要改。

我不認為特偵組檢察官是因為政治因素才非把阿扁押起來不可。我認為,這是因為台灣落後的訴訟制度,讓特偵組這些檢察官習慣了用押人作為辦案手段。在特偵組這些老資歷的檢察官心中,押人本來就沒什麼不對,用羈押四個月逼人自白甚至做污點證人更是家常便飯。反正就算最後法院判決無罪,無故被押的賠償也只有一天三千元,而且錢也是國家在出,和檢察官個人無關。他們也不會像日本的檢察官那樣,會因為非必要押人而被調離檢察官職務,甚至被追訴刑責。

這不是「政治迫害」,而是「司法迫害」,而阿扁只是比較明顯的例子而已。政治迫害不可怕,因為我們有選舉,也有反對黨;但是當司法迫害到你頭上的時候,你根本無計可施,你對迫害你的人也亳無辦法。風雲不可一世的阿扁沒有辦法,民進黨只能哇哇叫;有財大勢大的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也沒有辦法,最多只能登報幹譙而已。

再說一次,我不是為阿扁洗錢案的實質案情在辯護,我反對的是檢察官無故押人,而且是以荒繆的「防止串供」為理由押人。如果你說,反正我認為阿扁就是有罪,押起來爽就好了,那請別忘了有一天,你也可能因為「涉嫌」而被檢察官先押四個月再說。

但請放心,到那一天,我還是會幫你說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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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Fair and Balance
2008/11/22 23:19
I am really glad at least we still have people think through not like those who are standing next to A-bein.  We still have people know right or wrong and people with clear mind.  I do agree if the green party feel Taiwan has not people's rights, why dont they do somethings while they were still in charge.  No, they did nothings said notherings.  Didnt even bother to revise the laws that they assumed not fair nor balance.  They use A-bein's case for what, for power strugglings and that is all.  God bless America and God bless Taiwan, too

PTS
足見版主的天真
2008/11/22 22:15
什麼是串供?就是說謊。要串供的早就串好了,所以沒有羈押的必要,足見版主的天真。你知道當你說一個謊話,就要再說 99  個謊話去圓第一個謊話,檢察官根據辦案的進度與正掌握的證據,訊問他們,他們在外面可不可以見招拆招,不停的串供,圓謊嗎?所以串供沒有早就串好的這種事情,除非你早就知道檢察官要問什麼,那就可以都先串好,而且檢察官根據這些「串供」提出質疑,要不要在串?(再說謊),而且陳水扁的誠信,不用我說大家也知道。

阿福
你邏輯很有問題
2008/11/22 22:06
樓主有一點腦殘,不懂的事情少說,比較不會被人看破。我也不是很懂,不過新聞看到現在也知道阿扁的洗錢罪當中,他是不會另外因說謊而被訴偽證罪的。因為他
是被告,說謊是不會被追訴的。那為何特偵組要辦得如此小心甚至過度保守呢?因為就是有你們這些人再那裡靠腰。不要告訴我啥為了司法人權努力,先說說你在這
事情發生前努力過什麼?司法人權是你過去一向念茲在茲的努力對象嗎?我也會害怕司法以後踐踏我的人權,這碼子事得要好好注意,不過,拿這個已經受到優待的
傢伙來當例子爭取司法人權,有些可笑....去看看升斗小民吧,他們的人權受到的侵害更多,先把那些拉上檯面解決掉再說。政治人物,特權多,爭議大,不太
會受到司法迫害,就算有,也是活該。拿升斗小民出來講司法人權,我就聲援

PTS
毫無道理
2008/11/22 22:04
檢察官的羈押權利是這次國民黨執政後才有的嗎?民進黨用了八年了。新竹縣長鄭永金兩年前被民進黨執政的司法單位羈押,最近宣判無罪。版主要站出來向民進黨表示抗議嗎?那時人權團體在哪?民進黨的青年軍野草莓在哪?何況檢察官的羈押權利,國際皆然,例如日本的刑事訴訟法204條,德國的刑事訴訟法112條第二項第三款,都有這樣的規定。羈押權由檢察官提出,要提出理由與事證,最後可否羈押,是由法官決定,這點版主完全不提。試圖將羈押權與古時的逼供,押人取供劃上連結。與現在的民進黨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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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有理,其實腦殘
2008/11/22 21:03
博主說什么
2630和淑珍以及兒子兒媳
要串早就串好了
看似有理

可是
如果不收押2630
隨著案情被越來越多的
揭露
2630一家還可以
因應情勢
做出新的串供
為檢方設置新的障礙。

就這么一個簡單的道理
所以說博主
其實腦殘。


紅樓學長
新潮流該洗一洗了!!
2008/11/22 19:42
好了!请你这位新潮流的知识分子,不要再为啊扁一家说项了!证据已说明了一切,在多数的台湾人心中,公平正義才是更高的普世价值!!何況收押他都還不是粉公平呢!!!

590154
Response to Mr Liang
2008/11/22 19:28
At least A-bien's party and people did not stand beside the laws.  I still remembered he promised he would investigate the arm deals and other dirty jobs that he claimed KMT party did.  But, did he actually do any thing?  No .  He and his wife were too busy gathering all kind of wealth by all kinds of means. Nother done during his 8 years

590154
response
2008/11/22 19:13
You compare Mr Lien and A-bien is wrong.  Mr Lien's wealth did not come from his past positions but A-bien yes.  Accoring to records his family was very very poor.  This is between apples and oranges.  This is jealous not fair.  Besides, you mentioned US laws and Taiwans.  Grouds is different. If a president has this kind of stuff happened, in US (I'm in NY), his own party would ask for completly investigations and standing and patienly wait for the results not gathering 2-3 hundreds of stupid people and shutting and beating up polices.  Again this is another apples and oranges.  You have to be fair in your own minds first.  Apprently you are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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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供是會因被抓包的程序而因應的
2008/11/22 18:39

沒有所謂的完美犯罪,而罪犯的串供通常都是看犯罪証據被揭露的程度而因應的,

當罪犯自清的謊言被部份証據而搓破時,通常會再編一套新說法,

這新的謊言又被另一個新証據所搓破時,自然得再編一個新說辭,

同伙當然也就得與這新說辭統一口徑,是謂之串供;

扁家由扁出面承認作了法律所不容的事,變成是扁退休後作外交,

又變成作為建國基金,說辭一變再變恐怕也是因新証據而新編;

檢查官不會一次就向罪犯揭露所掌握的証據,罪犯要圓謊之所以很難也就在此,

所以有必要羈押時也是檢查官將關鍵証據攤牌後的動作,這自然要防止串供,

這是常識。況扁執政八年,現今說司法不公,豈不是笑話嗎?

也只能怪自己當政時吏治不清吧?!

但請問有那一種政治獻金用了多年還存有七億的,

若是合法又何須用洗錢的手法洗出國外?


藍天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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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讓【綠營支持者】不願相信的【事實】是必須有過程的
2008/11/22 18:32
一個讓【綠營支持者】不願相信的【事實】是必須有過程的,他們的【愚忠】和我們大多數【台灣人民】一樣【愛台灣這片土地】的【真心】是相同的,只是方式不同,將心比心,我們應給他們一點時間認清事實,必竟他們是最受傷害的人,而當傷害過後,我們更應該伸出雙手去安撫接納他們,現在我們要做的是減少刺激雙方的語言,多為自己的生存來共同渡過台灣的難關,因為我們都是【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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