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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 12:07:34瀏覽17523|回應49|推薦10 | |
這幾年來,扁家的奢華已經成為刻板印象,扁家人愛撈錢弄權已經深植民心。打從陳致中二十二歲就開Jaguar名車開始,陳水扁家族在人民心目中已和連戰家族劃上等號,都是「權貴+為富不仁+金錢來源可疑」。連戰祖父連雅堂不過窮書生一名,靠兄長接濟過活,還曾為了五百日圓的稿酬,在「台灣日日新報」幫日本人鼓吹「鴉片有益論」,被當時人罵為漢奸,到了孫子連戰竟然身家超過兩百億,這副家當到底從何而來,頗令人質疑。阿扁三級貧戶出身,作律師賺錢也沒幾年,當總統之後居然全家穿金戴銀,還有鉅款能在海外理財,也是令人匪夷所思。 十幾年前我唸大學時,身邊朋友不分藍綠都對連戰一家深惡痛絕,從連戰吃一個五百元的便當,到連方瑀拉皮拉到亳無彈性的僵屍臉,再到連勝文這隻「神豬」成天泡夜店又把到美女主播侯佩岑,無一不成為笑柄。今天的陳水扁一家,從陳致中黃睿靚開名車戴名錶,到吳淑珍成天用Sogo禮券逛精品店買珠寶,再到趙建銘內線交易炒股票,也無一不令年輕人厭惡至極。2000年國民黨派連戰出來選總統,綠的罵,藍的也罵,註定選不上。2008年民進黨再戰總統,不管推出誰都一樣要大輸,因為民進黨的形象早被扁家的形象蓋得黯淡無光。 年輕人的憤怒不分藍綠,今日的阿扁已是世人皆曰可殺。這一點我不想為阿扁多所分辯。我只是要說,就算再怎麼可殺,在法院判決有罪之前,阿扁都是無罪的。對於一個還沒有被判定有罪的人,要把他押起來,必須有重大的理由,但這些理由我都看不到。 特偵組查了這麼久,要查的都查了,要問的也都問過了,現在要以「妨止串供」來羈押阿扁,是非常牽強的。有一位承審法官問特偵組的檢察官,既然已經把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都收押了,到底還要防止陳水扁和誰串供?檢察官答得很妙,說是吳淑珍和陳致中。問題是,如果阿扁要和吳淑珍和陳致中串供,早就大串特串,怎麼還會等到現在?如果這種理由成立,那麼陳致中也該押起來,因為他還會和黃睿靚串供;黃睿靚也該押起來,因為她還會和吳淑珍串供;吳淑珍也該押起來,因為她還會和陳水扁的律師串供;到最後,陳水扁的律師和吳淑珍的律師也都該押起來,因為他們可能互相交換情報,互相勾串........... 用「防止串供」做為羈押嫌疑犯的理由,這是我國刑事訴訟制度落後的一個特徵。這其中有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檢方要指控某人串供,就必須提出證據,但如果檢方能證明這一點,那麼這種證據就足夠將他起訴了,而且還可以再加一條偽證罪,根本就不必再用羈押去「防止串供」。 現代刑事偵察的原則是「物證」重於「人證」,因為人會說謊,證物不會說謊。所以「口供」頂多只能作為尋找證物的線索,證物才能證明「口供」的真假。在這個原則下,「防止串供」只能用鐵錚錚的證物來防止,而不是把人押起來。美國影集CSI之所以受歡迎,因為他們都是在取得科學證物之後,才去讓犯人百口莫辯。如果CSI的探員也像台灣的檢察官一樣那麼懶惰,因為自己沒有用證物逼人不能說謊的能力,就先把人押起來再說,那這種影集也就沒得看了。 歐、美、日等國家的羈押制度都是針對「有逃亡之虞」、「有重覆犯罪之虞」兩項,只有台灣還保留古代那種重視嫌犯口供的傳統,將「防止串供」作為羈押理由。要邁向人權國家,這一點真的要改。 我不認為特偵組檢察官是因為政治因素才非把阿扁押起來不可。我認為,這是因為台灣落後的訴訟制度,讓特偵組這些檢察官習慣了用押人作為辦案手段。在特偵組這些老資歷的檢察官心中,押人本來就沒什麼不對,用羈押四個月逼人自白甚至做污點證人更是家常便飯。反正就算最後法院判決無罪,無故被押的賠償也只有一天三千元,而且錢也是國家在出,和檢察官個人無關。他們也不會像日本的檢察官那樣,會因為非必要押人而被調離檢察官職務,甚至被追訴刑責。 這不是「政治迫害」,而是「司法迫害」,而阿扁只是比較明顯的例子而已。政治迫害不可怕,因為我們有選舉,也有反對黨;但是當司法迫害到你頭上的時候,你根本無計可施,你對迫害你的人也亳無辦法。風雲不可一世的阿扁沒有辦法,民進黨只能哇哇叫;有財大勢大的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也沒有辦法,最多只能登報幹譙而已。 再說一次,我不是為阿扁洗錢案的實質案情在辯護,我反對的是檢察官無故押人,而且是以荒繆的「防止串供」為理由押人。如果你說,反正我認為阿扁就是有罪,押起來爽就好了,那請別忘了有一天,你也可能因為「涉嫌」而被檢察官先押四個月再說。 但請放心,到那一天,我還是會幫你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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