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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遠古走來的火
2012/12/07 15:25:34瀏覽331|回應0|推薦3
  火是一種發光發熱的劇烈氧化反應,一般指可燃物在空氣中的燃燒。在大自然廣袤原野上,雷鳴電閃會引起森林大火。獸類見火一般都要避開。原始人最初見到大火也會感到恐怖。但是,在漫長的歲月中,人類覓食可能會發現火燒熟了的獸肉味道香美,寒冷時火周圍比較溫暖。通過長久的生活、勞動以及朦朧的探索,人類會從懼怕火逐漸變得親近火和利用火。逐漸學會用火的人類祖先,會用火驅趕野獸,圍繞熊熊篝火驅寒取暖,烘烤食物。這是人類對火,也是對能源的最初利用。火的發現和初始利用技術,是原始人對社會發展影響深遠的科技成就,為人類社會繼續進步打下重要的技術基礎。
  初始的用火技術,主要包括選用燃料、保持火種和火的應用幾方面。原始人所用燃料應是易得的木頭和干草。但是,找到火種并保持火種不熄非常重要。只有保持火種不熄,才能到需要用時使火燒旺,達到用火目的。那時可能是用不斷續柴草的辦法來保持火種,在用火時多加些柴草使火燒旺。因此,在原始人遺址積聚的灰層可作為用火的證明。
  最早的人類社會是延續時間最長的舊石器時代,大約是在距今1萬到200~300萬年前。在距今180萬年前的山西西侯度曾發現有燒后呈黑、灰和灰綠色的骨頭。在距今170萬年前左右的云南元謀人遺址,曾發現芝麻、黃豆大小的炭屑和在灰燼中存在的燒過的獸骨。這些是已知人類用火的最早的實證。在距今約80萬年到100萬年前的藍田人遺址,也有用火遺跡。距今約20~70萬年前,在北京周口店居住約50萬年的北京人遺址,遺留的灰燼層厚達6米。其中含有炭塊,燒過的骨頭已變為藍、綠、灰、褐、黑各種顏色,還有燒過的石灰石變成的石灰。可見,人類自誕生經過大約120多萬年到北京人時期人已有了一定控制火和管理火的能力,能使火種保持在洞內,在需要時就可應用。到距今1.8萬年前生活的山頂洞人已脫離保存天然火種階段 無痛植牙,掌握了人工摩擦取火技術。
  人類從開始用火到會保留火種,再到會摩擦取火,大約歷經200多萬年的悠悠歲月,會摩擦取火后的近2萬年,人類社會的發展比以前顯著加快,可見摩擦取火技術對人類用火以至對人類社會發展多么重要。恩格斯曾指出:“發明摩擦取火 韓式隆鼻價格,是人類對自然界第一個偉大勝利。它不僅結束了茹毛飲血的原始生活,還開始了人類最早的化學實踐活動”。
  我國古文獻對傳說中燧人氏發明鉆木取火法很重視。如《韓非子?五蠹》中說:“鉆木取火,以化腥臊”;《莊子?外物》中說“木與木相摩則燃”。不過,木與木摩擦發熱燃燒會是很難的,也許用磨成帶尖端的石棒鉆磨某些木頭發火更有可能。《淮南子?本經訓》又說“鉆燧取火”。燧是古代的取火器。摩擦取火技術在流傳中改進成為摩擦燧石取火法。這種技術一直延續到近代。上世紀40年代,我國農村火柴缺乏時仍用鋼鐵火鐮打擊火石邊緣發出火花引燃火絨(蒲絨或艾絨)的取火法。火石是燧石的俗稱,主要由隱晶質石英組成,外觀似玉髓,貝殼狀斷口,淺灰至黑褐色。假髮目前大量使用的打火機,實際上也是沿用摩擦取火的原理。不過打火機用的“火石”,是由鑭、鈰和鐵組成的引火合金。這種合金受到摩擦或打擊時更易產生火花,引燃打火機內裝的液體燃料而發火。
  在我國古代,據北宋沈括《夢溪筆談》記載,在西周時發明另一種陽燧(又名夫遂)取火法。一種說法,這是一銅制凹面鏡,面對太陽,使陽光聚在鏡前成焦點,引燃火絨取火。另一種說法,是將金屬制成的尖底杯,放在日光下,使光線集于杯底尖處的艾絨等易燃物發火。
  我國在南北朝時公元577年發明世界上最早的火柴。這種火柴是用一頭蘸上硫黃的易燃薄木片條或麻桿制成,稱為“發燭”、“取燈”等。用它與火石—火鐮—火絨摩擦取火法配合使用:由火鐮打擊摩擦火石引燃火絨,用陰燃的火絨跟“火柴”的硫黃頭接觸起燃。歐洲直到16世紀才有類似的用硫黃制的火柴。現代意義的火柴是英國人創制的,后來經瑞典人改進,發明了安全火柴。
( 創作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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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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