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副總統高爾在卸任副總統後,便積極地從事防止全球暖化運動,並參與「不願面對的真相」紀錄片的拍攝,此片並獲得奧斯卡最佳紀錄片,而高爾也備受讚賞。未料隔天就有人踢爆,高爾在鄉間的豪宅,耗電量是一般家庭的20倍;無論後來如何解釋,對高爾的環保形象已造成打擊,同時也反映出環保常是說的比做的容易。
另外,英國王儲查爾斯日前宣布今後將更常搭乘火車,少搭飛機,同時其個人的Jaguar與路華汽車,今後也將改用生質柴油,以落實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相較高爾,查爾斯的環保作法便務實了許多,他不會去訴求減少活動來節約能源,而是以更節能的方式進行其既有的活動。
近年來,台灣的環保活動也推展得如火如荼,但在媒體所透露出來的形象上,環保人士的控訴,總是以廠商為對象,以環評為手段,其主軸則在於阻止或拖延廠商的設廠;這些訴求雖然師出有名,但卻也引起環保對企業訴求無限上綱的質疑。高達上兆元的公、民營重大投資案環評審查出現大塞車。半導體、LCD面板、鋼鐵、石化及電廠等多件投資案因一再補件而延宕;中科友達七星基地環評雖已有條件通過,但環評定稿本卻因環評委員有異見,延宕半年才由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協調後定稿。
這樣的環評程序及效率,與企業事事講求時效,實有甚大落差;就企業來說,當正常的程序失靈時,便只能各顯神通,最後許多的案子竟須拉高至行政院層級才有辦法解決,充分暴露出現有環評機制的盲點。這樣的盲點多少也反映在環評委員的壓力上;一位以環保訴求的政黨領袖在媒體指出「環評委員獨自承受著來自上市公司大老闆的強大壓力」,傳神地點出了目前環評委員與企業間的對立面。
這樣的壓力,是單純來自企業界時效的要求?還是自我理想或社會給予環評委員過大的權力與期待?照理說,環評委員的主要任務在於設廠投資或建設時的環境評估與把關,但現在許多環評事項早已超出這樣的範圍,甚至幾乎到了無所不管的地步;例如,廠商的經濟利益、外部效果,甚至當地產業發展的型態等等,這些本屬於廠商自我利益判斷與產業發展政策的範疇,實已超出環評委員的任務與專長。環評委員不應也不該有權力決定地方或國家產業發展政策與型態。
難道環保與企業發展一定是對立嗎?未必然!台積電是台灣最大的半導體公司,晶圓廠的投資規模也最大,但我們很少質疑台積電對環保的努力;因為早從2002年台積電便開始推動並建立環境會計制度,2003年復將效益評估工具與環境管理系統相結合,協助各廠區在執行環境管理方案時,同步進行經濟效益評估,以推動具經濟效益的環境管理方案。倘若絕大部分的企業都能建立起環境會計制度,並逐漸要求強制揭露,那麼,不僅可以據此作為擴廠環評依據,並可以此了解廠商在執行環評條件時的努力程度,同時也有助於釐清環評條件的嚴苛與否。
事實上,無論是企業行為或是消費活動,或多或少都會造成對環保的影響,最近據報導環保署也將對大型的慶典活動提出環保的管制;的確環保單位可以針對此類活動訂定屬於環保事項的規範,但仍宜有其分際,究竟應否舉辦、規模的大小、舉行的形式,都不應由環保單位拍板。
慶典活動如此,國家發展、經濟的走向乃至產業的結構,又何嘗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