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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4 22:23:54瀏覽278|回應0|推薦2 | |
社論-政府必須再造 後續配套尤重效能 細數中華民國各項法令,大概很少像《行政院組織法》這樣的大案,歷六十年施行,時空背景全部轉變,組織本身多次調整擴編,卻始終修改不成、動彈不得。這一次,立法院在會期結束前,讓政府再造四法完成三讀,寫下政府組織變革的新頁,不能不為馬政府的堅持喝采。不過,由於相關組織調整空前巨大,又牽涉公務員精簡移撥的大工程,後續配套尤須審慎,每一個環節都必須盯緊進度,俾使改革的負面效應降到最低。 《行政院組織法》在民國卅六年頒布,政府遷台後於卅八年第四次修正,將大陸時期的十五部三會,精簡成八部二會,從此這個架構基本不變,最近一次的條文修正已是卅年前、民國六十九年的事了,唯一的修改是將「司法行政部」更名為現行之「法務部」。蔣經國總統執政末期、李登輝執政時期、乃至扁政府八年,行政院組織法反覆被提出討論,扁政府甚至特別成立「政府再造委員」,並在民國九十一年、九十三年兩次提出修正草案,卻始終無法得到國會的支持。然而,原有的組織架構歷六十年,已經擴大到八部廿多個委員會,不但組織數量過多,業務協調、整合更加困難。 這次修法,部會經歸併調整後,一次大修為十四部八會、三個獨立機關、二處,還有維持現制的央行與故宮。許多部會重新檢討業務功能,比方說:國科會與原能會合併成為科技部,公共工程委員會併入交通部並更名為交通暨建設部,青輔會業務打散分別納入教育部和勞動部,多年前從教育部移出的體委會恢復舊制,回到教育部,海巡署也將業務分別納入國防部與新成立的海洋委員會,還有調整包括農委會與經濟部水利署在內的業務,併入升級後的環境資源部、研考會與經建會則合併為國家發展部,至於僅餘象徵意義的蒙藏委員會也終於走入歷史,納入陸委會。 這些整併不僅只是業務與人員的調撥,因為數十年習慣的機關運轉模式,都將因此受到衝擊,機關間的磨合期可能比預期還要長,更不要說類似體委會恢復舊制對體育圈的打擊有多大。體委會成立這麼多年來,一直處於小單位微預算的困境,既無法擁有龐大的資源照顧職業選手,也無法有計畫的培育新秀,過去一直有呼聲希望能將體委會提升為體育部,這次不但升格未成,甚至再被打回原形,固然推廣運動不靠機關層級有多高,但是降級改敘的體育署還能爭取到多少預算,實在令人憂心,政府必須展現實際的行動,拿出具體作法,證明對運動的重視,才能凝聚體育圈的心。 體委會之外,這次還有飛安會與消保會,同樣降級改敘,成為院本部下設三級單位,行政院的說法是可以更有效能,看在消費者運動團體眼裡,卻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行政院組織法》三讀通過的同時,消基會等民間團體就在立法院外抗議,這麼多年來,在消基會的努力下,台灣消費者意識抬頭,政府部門腳步在民間之後成立消保會,消保官也逐步建立起權威和公信力,如何說服社會大眾,政府還是會站在第一線為消費者把關,勢必成為重大挑戰。 再比方說,國家發展委員會整合經建會與研考會,想法不錯,經建會本來就要負責國土與經貿願景之規畫,加上研考會的管考追蹤,理應讓這個工作更落實,過去經建會還有跨部會協調財經重大方案之功,重要的時候還經常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主委,問題是,這樣的經建會似乎早成過去,很多人可能懷疑,現在的經建會到底做些什麼都不清楚了,即使更名改制,又能做什麼?海洋委員會的情況更是如此,海洋部是扁政府提出的方案,符合民進黨的政綱政策,然而,這個政策概念一直不在國民黨政府腦袋裡,除了海巡署原有業務外,這個新設機關能做什麼? 政府組織改造的目的是要提升行政效能,就像十年前凍廢省政府也用了相同的理由,十年來凍廢省的後遺症還在持續中,中央政府事權管理依舊很難快速有效地下達基層,政府必須改造,但是,不論如何精簡再造,對民眾而言,最重要的還是這個政府能提供有效率、且貼心的服務,如果做不到,任何政府瘦身工程都是失敗的,堅持改革的馬政府必須非常嚴肅面對、並處理後續問題,才不會讓改革的果實未成熟就凋零。 新聞分析-見樹不見林 恐變大災難 經過一甲子,談論多時的政府組織再造,終於跨出一大步,總統馬英九的意志貫徹令人喝采,不過,整部法案充滿太多政治妥協,見樹不見林,一旦整併過程不順利,將造成政府組織運作的大災難。 近30年來,國際間掀起「小政府」風。因此政府在1988年數度研議進行組織調整,6次送立院皆未完成立法。這次通過的版本,主要是以民進黨政府規劃為藍本,缺乏國民黨執政的理念及企圖,然而不管藍、綠,就政府組織精簡的成果來看,由目前的37個部會、委員會、獨立機關等二級組織,減為29個,距離國際間常見小政府17~20個左右的組織數,仍有一段距離。 以內涵言,這次成立科技部最被詬病之處,是政院經多年討論,認為不必成立科技部,行政院原草案也沒有增列科技部的設計,卻在朝野協商、兵荒馬亂間,由藍營立委提案加入,此後竟然一路開綠燈,獲得三讀通過設立。 到底政府組織改造藍圖是什麼?立委有此提案,黨團為何支持?究竟那些單位或那些人應併入科技部?行政團隊與國民黨立院黨團即盲目附和立委,未來恐為科技政策發展,增添協調層級困擾,治絲益棼。 全球除大陸等少數國家有成立科技部,不論我競爭對手國日韓,或先進科技大國美、英、德,都沒有科技部的組織。倘若未來整併結果,科技部只有國科會及原能會二個部會,陽春的程度,可能徒惹貽笑大方。 以目前國科會的業務來看,八、九成的職掌在撥補科學技術預算,此一職掌其實併入教育部即可;又原能會發展核能技術及監理核電安全,可分屬經濟能源部及環保署即可,何須大費周章新增一個「部」。 科技應以支援經濟及產業發展為首要考量,若科技研發停留在學術,無法進一步產業化、商業化,對人民、社會、國力有何貢獻可言? 政府組改四法通過,才是組織整併艱鉅任務的開始。未來改造之路迢迢,一旦沒有遠見、或由外行人領導,政府再造勢必事倍功半,對提升行政效能適得其反,政府不得不審慎看待。 政院高層:成立科技部 一大錯誤 科技部未來到底管什麼?給予各部會充滿想像空間!政院高層認為,若科技部只將國科會與原子能委員會二部業務整併,根本不需成立部,但若要求各部會現有的科技業務整併入科技部,將有現實上困難,「科技部成立是錯誤的政策方向」。 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表示,科技部應否成立,過去的確經過多番討論與攻防,他坦承成立科技部後,勢必會面臨很多跨部會協調問題,增加橫向協調困擾,因此未來考慮成立科技政策聯繫會報機制,釐清科技業務權責分工,設立新機制架構加強合作,避免橫向聯繫不足缺失。 一位政院決策高層不客氣的說,如果科技部設立,只是維持國科會,再併入原能會,而各部會的科技政策業務都仍停留在原地,那麼「設立科技發展委員會就已足夠,何必設科技部?」 這位高層說,如果要設立科技部,科技事務的事權必須統一,各部會部分科技業務及功能應納入,各部會一定不會同意。 據悉,李遠哲等科技界大老及中研院士,曾三番兩次向府院高層請命,要求科技發展委員會提升為科技部。但是曾參與組織再造的研考會前後任首長及副首長,幾乎都反對設立科技部,認為若各部會科技業務均納入科技部,「沒有人那麼偉大能懂所有科技!」一位閣員如此說,未來高鐵的機頭要不要發展,因應H1N1疫苗應否研發,究竟應由誰決定? 前閣揆劉兆玄任內,也不贊成另成立科技部,僅同意「國科會」名稱保留,歷任科技政委及首長,均主張成立統合政策的「科技發展委員會」,因科技業務散見在各部會,跨部會資源整合及政策性協調太多,跨部會協調比單一部會強。 宋餘俠表示,研考會過去的確認為單獨成立科技部不利跨部會協調,但既然法案已通過,未來將成立科技聯繫會報的新機制,加強協調溝通。 據悉,國科會對未來科技部的定位看法,傾向下游科技政策與應用保留在各部會。但未來科技部到底管什麼?留待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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