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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會精簡?
2010/01/13 23:31:52瀏覽959|回應0|推薦2
政府組織再造 101年起跑 政院精簡為29個機關
  • 2010-01-13
  • 中國時報
  • 【曾薏蘋/台北報導】

     政府組織將發生大變革!政府組織再造四法昨天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下轄部會局處機關,將由現行的三十九個精簡為二十九個。整個組織再造預定於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正式啟動;配合精簡,行政院所屬機關公務員,縮減上限為十七萬三千人。

     《行政院組織法》自民國三十六年公布以來,實施長達六十年,因為行政院陸續增設二十多個委員會,造成組織混亂、整合、協調困難,為了提高行政效率、避免浪費並建立競爭力,立法院昨天經過馬拉松式協商,政府組織再造四法朝野協商達成共識。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未來政院下轄組織機關將減為二十九個,成為十四部、八會、三獨立機關、一行、一院、二總處。其中新增科技部、文化部、環境資源部及衛生福利部。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公務人員機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十七萬三千人;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規定,實施後七個月內,只要符合資格的公務人員,經服務機關同意,自願退離,最多可加發七個月慰助金。

     辦理退休的公務人員,任職滿二十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可選擇一次領或兼領月退;但職滿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歲者及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者,僅可支領取一次退休金。

     基準法也將獨立機關上限由五個減為三個,直接把金管會移出。基準法更授權二、三級機關,在報經行政院核定後,皆能設立過渡性機關。

     昨天院會還通過二項附帶決議,一、未來能源專責機關組織功能,應強化能源政策暨氣候變遷等因應規劃,並兼及能源取得、能源安全、能源效率、民生物價連動性及永續發展國際趨勢,請行政院依上述原則,審慎儘速更高層次的能源及氣候變遷組織設計,藉以建構一個具備政策規劃與執行功能合一的專責組織。

     二、為了促進性別平等,維護婦女權益、落實性別主流化的政策,強化政府各機關的橫向聯繫及民間參與機制,行政院應維持目前跨部會「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運作,並設立性別平等處。

部會精簡? 比現員額增近萬人

  • 2010-01-13
  • 中國時報
  • 【仇佩芬、曾薏蘋/台北報導】

 兩樣情▲立法院第7屆第4會期最後1天議程,國民黨發動突襲搶回被民進黨罷佔的主席台,在護衛院長王金平主持議事的情況下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當議事槌敲下的那一刻,國民黨立委發出歡呼,而台下的民進黨立委則一臉木然。(姚志平攝)

 兩樣情▲立法院第7屆第4會期最後1天議程,國民黨發動突襲搶回被民進黨罷佔的主席台,在護衛院長王金平主持議事的情況下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當議事槌敲下的那一刻,國民黨立委發出歡呼,而台下的民進黨立委則一臉木然。(姚志平攝)

影音》政府組織瘦身大改造 37部會變22 

影音》政府組織瘦身大改造 37部會變22

     立法院修正通過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未來公務人員總員額上限訂為十七萬三千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目前中央機關預算總員額為十六萬四千人,距離新制仍有百分之五的成長空間,預留給災害防救、海巡和司法改革人力。但未來各機關若有公務員提出優惠退離,該機關員額總數將不再增加。

     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草案內容,實施後七個月內,只要符合資格的公務人員,經服務機關同意,自願退離,最多可加發七個月慰助金。

     人事局:瘦身未必縮人力

     根據新通過的行政院組織法條文,中央機關預算總員額將以十七萬三千人為上限。而目前政府的法定公務員總員額為廿二萬三千人,預算總員額為十六萬四千人。而新版組織法的員額數則是十七萬三千人,為現行法定員額的七成七。

     對於政府組改之後公務人員總員額較現行為高,人事行政局表示,政府組織改造是為了精簡行政層級、提升效率,不必然與員額減少有直接關係,外界毋須將政府瘦身與人力精簡畫上等號。

     雖然公務員員額總數並未減少,但政府仍將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草案」內容,對自願退離的公務員加發七個月慰助金。只要符合公務員資格,並經所屬部會同意,則可提出退離申請,將可一次加發七個月的俸給總額慰助金。

     整併會保障公務員工作權

     另外,在進行組改過程中,面臨整併的部會將對公務員進行意願調查,再依職務功能和任用資格予以分配。人事行政局表示,即使組織整併,公務員的工作權仍受到保障,就算不願優惠退離,也會尊重其意願,依原職等與職務調整工作。

選票考量 為德不卒

  • 2010-01-13
  • 中國時報
  • 【曾薏蘋/特稿】

     行政院組織法三讀,卅九部會機關驟降為廿九個,可謂畫時代的政府組織精簡改造,頗值得稱道。不過,若只能精簡國科會、青輔會、體委會、原能會這些「沒有選票」的部會,卻留下退輔會、原民會及客委會,這些特定族群屬性的特種委員會,實讓外界有充滿選舉考量、為德不卒之憾。

     這幾年來,政府組織精簡已經是各國的趨勢,以日本而言,日本內閣府二○○一年至二○○四年三年內,將二十二省廳(部會)縮減為十二省廳一會一府;美國也只有十五部,德國十四部,人口較少的新加坡更只有十三部,以我國的人口數與國土面積,簡併後還有廿九部會,其實仍太多

     為何無法真的精簡,因為這次的政府組織精簡很明顯仍向現實選票妥協,例如退輔會、原民會及客委會,從數年前的整併單位,這次卻沒有在政府組織改造的名單中;當初規畫時,研考會就不諱言,整併要兼顧「理想」與「現實」,言下之意,這三個單位,是政治現實妥協下的產物。以退輔會為例,「老兵已逐漸凋零」,退輔會存在的目的,除了每年一張張的選票,實在難以看出有何功能。至於原民會及客委會,每年選舉都是各陣營必爭之地,與其說要兼顧各族群,何不說,這些單位存在的背後,都是政黨兵家必爭的選票。

     政府組織改造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行政效能,但是要提高行政效能,還要改掉官僚惡習,更不能加入太多政治現實考量,否則這樣的改造,只是換湯不換藥、為德不卒。

局署大減 主管官位少一半

  • 2010-01-13
  • 工商時報
  •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研考會表示,行政院組織法通過立法後,須在1年內通過各機關組織法修正草案,一旦修法來不及,不排除以研訂暫時組織章程,或成立籌備處方式,讓新機關在民國101年元月1日掛牌運作。未來三級機關,即局、署等單位上限為70個,三級機關12-13職等主管,有大半將失去主管官位。

     研考會主委朱景鵬表示,法案若順利三讀,將是一項重大突破,不僅可提升政府效能,對我國在國際競爭評比也有正面效益;副主委宋餘俠指出,修法後的組織再造工作,已訂出調整作業原則,針對各個面向進行規劃,包括法規、辦公廳舍,以及預算、決算調整,與人員移轉訓練、資料移交等,各部會並已積極撰寫組織調整規劃報告。

     法案三讀後距離實施期間仍有一段時間,行政院組改小組將儘速討論組織進行整併後續作業,及各機關組織修法時程,訂定統一作業規範手冊,希望在1年內通過各機關組織法修法。

     但時間緊迫,一旦各機關組織法無法完成立法,將考慮提出權宜做法,即提出暫行組織規程,成立籌備處等方式因應。

     總統馬英九以「歷史性重大法案」形容政府組織再造四法,要求黨團務必不能拖過農曆年,因馬總統曾在政見中對人民有所承諾,因此對本會期通過組織法有急迫性。

     政院版將三級機關局署上限數框定在70個,將較現行大幅砍刪近半,各部會局司處署級官位將會減少大半,未來司處級的組織將由各機關評估調移,移入二級組織內部單位,例如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將減併,可能成為經濟部國營事業司等單位。

     研考會表示,組織改造成功的關鍵在「人」,組織瘦身後人力配置勢必配合調整,以優惠退離等措施,希望能夠加速人員新陳代謝,控管機關員額,以避免組織規模過於膨脹。

組織改造 內涵重於數量

  • 2010-01-13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我認為這次政府組織改造法案能完成立法,是一件好事,也是跨出提升政府效能的第一步,不過,不要以為組織精簡瘦身了,政府效能一定能大幅提升,其他人事、採購、會計制度都必須同步跟進大刀闊斧改造,才能事半功倍,克竟其功。

     立法院通過政府組織改造法,確是一件好事,比現狀好,但有多好?恐有不同評價,我的著眼點不會只看減併部會數量,而是看內涵,也就是「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

     數量減少是好的,但如果實質內容有摻雜一些政治妥協的東西,未來在運作上仍會出現問題。例如成立科技部,這是很糟的問題,因教育部、衛生署、農委會、經濟部均有科技相關業務,難道全部都搬至科技部嗎?不要想像科技部只有竹科。

     主張成立科技部的人是很狹隘的,只談資訊產業,但一個國家科技展望未來,一定不只有一個資訊產業,若變成科技部後,很多政府部門業務涉及科技,未來協調成本愈來愈高,我非常反對。

     台灣有一票人主張台灣科技很強,經濟靠科技發展,若依此論述,為何不把科技部與經濟部併在一起。

     如果因政治妥協必須夾帶一些部會,例如僑委會保留,退輔會保留等,那也是划得來,像新增的環境資源部、社會福利部、文化部、勞動部、農業部等,都是因應台灣未來整體發展所需。政府組織再造目的,是希望部會與部會間儘量不要協調,如今若為滿足執政黨選票需求,保留一些不必要部會,對政府效率提升難免會打些折扣,但能過都應給予掌聲。

     這次組織法的通過,不必歸功於某一政黨,這是連續性接力推動的結果,民進黨過去在組改上的用心也不容抹殺。組織法通過後難免有陣痛期,公務人員有不安定感會人心浮動,但一年內應可將組織整併到位,半年內行政部門就應完成修法送到立法院,陣痛期愈短,效率提升及速度會愈快。

     不過,組織調整不是政府效能的全部,如果組織是動力火車頭,公務員任事態度是否有所調整,人事、採購及會計制度是否同步大刀闊斧改革,都攸關政府效能的大幅提升。此外,監察院職能也應自我約束,不應過度干預行政權運作,這是憲政層次應思考的問題。

     (政大公行系教授施能傑口述,記者呂雪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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