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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德國轉型正義」?
2007/09/06 20:29:10瀏覽1083|回應0|推薦0
為謝志偉補課:何謂「德國轉型正義」?

民進黨執政以來已經換掉七名新聞局長,而從「比槍」局長,到(為地下電台)「剪綵」局長,再從「關台」局長,到「喬事」局長,個個前無古人,卻絕對不愁後無來者。唯以狂妄的程度而言,謝志偉毫無疑問又創造了另外一個前無古人的紀錄!

謝志偉憑什麼狂妄?用他的冷笑話來講,就是「留德」青山在。只因在德國學習德國文學,他就敢大談「轉型正義」,並重金禮聘一位「前東德總理」來台灣暢言「清算黨產」,又和完全不瞭解德國的陳水扁一唱一和,要學德國「清算檯面上一半的司法官」,而且要所有司法官上網公布自己的黨籍。

不知謝志偉的德國文學學得怎樣,但非常確定的是,從他滿口柴胡的「轉型正義」就知道,他不懂德國的歷史,更不懂德國的政治和法律,只憑他佔據了政府發言人的地位,儼然以為他說德國如何德國就是如何。這簡直丟光了所有留德學者的臉。

研究轉型正義的人都知道,在拉丁美洲之後,今天世界上最認真在談轉型正義的地方,就是從社會主義體制蛻變為資本主義體制的東歐,包含德國。後共產國家有私產、公產和黨產攪在一塊的問題,有冤假錯案平反的問題,有投奔自由遭到格殺的究責問題,有各種舊時代的功績罪過如何重新評等的問題,還有公安部門巨量的各種「黑材料」如何善後的問題。然而一直到今天,東歐人談了很多,真正能夠「處理」的轉型正義,卻是寥寥可數。原因絕對不在社會轉型的幅度還不夠大,或者對正義的領悟還不夠深,而在其轉型基本上是建立在整個社會的「蛻變」上。

所謂轉型正義,就是對今是昨非的徹底釐清,然而碰到蛻變型的轉型社會,今日的我就是從昨日的我蛻變而來,正義的清算要如何執行?是讓下一代的人清算上一代的人?還是讓舊遊戲規則下的一部分人回頭來清算另一部分人?在人人指向人人而是非犬牙交錯的困境下,轉型正義實際上變成了刻骨銘心的靈魂搜尋:千萬不要讓下一代人重蹈覆轍!

整個東歐唯一能多做一點的就是德國,原因很簡單,只有德國是通過合併(實際上是兼併)達成轉型的國家,資本主義的西德體制由外而內地加在東德的社會體制上,所以統一後的德國才有餘裕可以淘汰一半頭腦已經被社會主義醬透的司法官,因為還有西德的法官可以立刻補位,僅僅這一點,就沒有任何其他的東歐國家可以做得到。

台灣的社會轉型,與東歐比較,相形之下幅度較小:我們在經濟上從來就是資本主義體制,我們的民主轉型也被稱作「漸進式民主」。也因此在民主化以後,我們絕大多數的法律與重要社經機制不需要作任何調整。更重要的是,我們的轉型剛好和東德不一樣,而和所有其他東歐國家一樣,是一種集體的蛻變,如蛹之蛻化成蝶。所以,從今天的眼光來看,舊的遊戲規則雖有諸多不義之處,但整個社會由過去走向現在,請問,誰有資格去向誰執行轉型正義?是拜舊土地政策之賜的新地主?或是靠舊獎勵政策而搶進國際市場的企業主?請問,憑什麼曾經做過國民黨小組長、因為三民主義拿到高分而考上台大、因為熟讀熟用「戒嚴時代」的海商法才比所有同學先買房子的陳水扁,有權利主張清算一半的司法官?難道要由國務機要費案的「潛在被告」陳水扁來決定哪一半的司法官應被清算?包不包括將審判他的法官?

如果真正研究過德國轉型的歷史,謝志偉不會不知道末代東德總理麥齊爾先生為什麼在兩德統一後受到柯爾總理大力扶持,卻只作了兩個月的部長就黯然去職,因為他作東德公安部「爪耙子」的資料被人掀了出來。這位遭到無情清算的前總理大概從來沒想到,遠東會有另一個轉型民主國家的新聞局長,肯花大筆鈔票找他去當「轉型正義」的宣講師!

台灣所需要的轉型正義,正是刻骨銘心的靈魂搜尋,更是蛻變以後的精神昇華,而不是掌權者清算在野者的反覆輪迴。無知的謝志偉沒有資格談轉型正義,就和陷入集團性貪腐泥淖的陳水扁,沒有資格批評司法一樣;他們只會汙衊正義,糟蹋司法。

轉型正義 不該是政治角力祭品

最近,新聞局謝局長倡議司法官應公布黨籍,並以德國經驗出發,認為這是轉型正義的必要作為。然而,德國人民如何看待轉型正義?轉型正義的司法該做什麼?能作什麼?目的又是什麼?

謝局長專研德國文學,幾年前曾發表過「懺悔」一文,特別提到德國法官兼法學教授Schlink所著的Der Vorleser(中譯:我願意為妳朗讀)一書,直言作者是在虛構一個真心懺悔和贖罪的德國人,以為德意志民族脫罪。筆者就從這本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冠軍的小說來回應。

故事是以四、五十年代的德國為背景,描述少年麥克,因一場「錯誤」邂詬,認識了卅六歲的女子韓娜,展開一段性、愛交織的秘密戀情。韓娜從不談自己?對於過去的一切,她諱莫如深。有一天,韓娜突然不告而別。

直到七年後,麥克成為法律研究生,才又在法庭上和韓娜重逢;她成了一名被告,被控涉及納粹的屠殺事件。他只能冷眼看著韓娜徒勞地為自己辯護,獨自抵擋權力者的冷眼高壓。韓娜最後被判無期徒刑,並在服刑十八年假釋出獄前一天自殺身亡。

身為戰後年輕人該如何看待屠殺猶太人的父執輩?作者藉著一個細膩浪漫的愛情故事,從一個既相關又不相干的審判過程冷眼旁觀,重新評價納粹審判。正如書上說的:「我們的父母在第三帝國時,有人曾經是國防軍軍官、秘密警察,有些人在司法部門擔任過公職,甚至曾是政府高官……。」但那些被指控的行為,這一代並沒有參與,甚至還未出生。

相反地,德國僅務實的進行「選擇性司法」與「有限的刑事制裁」,將罪行和處罰分開;有可能調查,但未必進行控告、裁判與定罪。即使定罪,通常也只是輕罰,甚至不罰或減刑。其目的,主要在於把罪刑「個人化」,以孤立加害者,從而解放集體,期能早日結束舊時代的混亂。換言之,審判是出於免除社會壓力的政治目的,只是為了透過懲罰,將舊政權「去合法化」,而將新政權合法化。

然而,我們不應忽視轉型司法的更高的目的。就如麥克提問的:「我們第二代應該做什麼?知道了殲滅猶太人的恐怖活動,又當如何?這麼做的目的何在?……難道如今就只能這樣而已嗎?」如果只是這樣,那是無能的人在逃避挑戰和責任。作者特別以麥克重讀《奧迪賽》返家的故事,問自己「瞭解一個人絕不會重複走進同一條河的希臘人,怎會相信返家?」並自下結論「奧迪賽並不是回家定居,而是要重新出發。」「重新出發」才是轉型政府最重要的道德善政,這點卻經常被忽視。

作為一個歷史的延續,轉型正義從來就不應該是新、舊統治者之間的恩怨情仇,而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關係。因此,應該承擔責任與道歉的,究竟應該是概括承受統治權力的政府?還是失去執政權力的人民團體?答案就留給所有關心轉型正義的法政先進去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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