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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2 22:39:50瀏覽1499|回應0|推薦13 | |
住戶不繳管理費,管委會能否斷水電或禁止使用昇降機? 如果在規約明文規定住戶欠繳管理費,經書面通知仍不繳納,管委會仍不可以逕行採取斷水斷電或禁止使用昇降機。 雖然斷水斷電或禁止使用昇降機較具直接效果,但可能構成刑法妨害自由罪,故並不可行,所以仍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第21條)規定,住戶應繳納管理費卻不繳納,管委會得於住戶欠繳逾二期時,以書面定相當期限催告住戶繳納,如其仍不繳納,管委會可以訴請法院判命住戶給付應繳的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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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