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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側記/46學鋼琴 林錦芳樂來樂年輕
2012/01/28 09:48:58瀏覽718|回應0|推薦1

司法院側記/46學鋼琴 林錦芳樂來樂年輕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直到四十六歲才開始學彈鋼琴,和丈夫假日的重要娛樂就是練琴。
記者侯永全/攝影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看起來不苟言笑,其實是個生活美學實踐者,她喜歡古玉佩飾,在日常生活「一手掌握千年歷史」;直到四十六歲才學彈鋼琴,讓古典樂音縈迴假日生活,身邊隨時有美包圍。

林錦芳因同事賞玉,於一九八七年跟著品玉、買玉。她認為玉有生命,會隨著時間變化,摸著玉石,有掌握歷史的感覺。林錦芳買的都是「看得到、用得到、摸得到」的小佩飾,不是擺在玻璃櫃裡不可親近的裝飾品。

談起玉,林錦芳的眼神放射光采:這是漢代放在劍上的「創衛」,浮刻的一百零八顆穀紋多麼細緻;這是宋代的剛卯,紅山時代的「龍胚」,和闐玉石的兔子;這是諧音「包福」的「包袱」,頭形有如日本卡通的「小叮噹」。

她說,古人玉不離身,君子守身如玉,她以此鼓勵自己。有這些玉已經足夠,因此她已停止買玉,退休後想到故宮當義工,隨時與玉相親。

除了玉石,林錦芳還愛音樂。她的母親曾許諾,如果她考上大學第一志願要買鋼琴,但琴實在太貴,最後以風琴代替。這個鋼琴夢,一直未實現。

一九九六年,林錦芳就讀小學的兒子學琴,再度煽動她學琴的心;剛好調到最高法院,不必開庭,較能控制時間,決定正式學琴。她的丈夫原委會副主委黃慶東也受到感召加入,成為「百分百的學琴家庭」。

林錦芳更熱心參加成果發表會,與十幾歲的孩子登台表演,她忍不住笑自己是「an old student with young heart」。兒子早已不彈琴了,但她和丈夫假日的重要娛樂就是練琴。

採訪當天,林錦芳彈了一首貝多芬的月光。她說,琴其實無情,久沒練習就會生疏;彈琴,考驗人們的恆心與毅力。在「月光」曲聲中,林錦芳用力活出自己的美學生活。

【2012/01/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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