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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小四女 道士被求十年重刑
2012/01/21 08:38:18瀏覽99|回應0|推薦1

性侵小四女 道士被求十年重刑

  • 2012-01-21 00:52
  • 中國時報
  • 【黎薇/苗栗報導】

 苗栗縣道館負責人陳姓男子利用信徒的敬畏心理,民國九十六年間趁小四女童無力反抗性侵得逞。檢警偵辦期間,女童母親不堪信眾言語壓力,十七日在家割腕自殘,所幸及時獲救;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陳嫌起訴,求處十年重刑。

 警方調查,陳男主持的道館位於獅潭鄉山區,目前已搬離原址,以供奉觀世音、地藏王菩薩等神明為主,不定期有道眾前往修行,被害女童父母親為該道館虔誠信眾,一家四口平日居住道館分租房間內。

 陳男對信徒聲稱道行很高、武術高強,女童父母以「師傅」尊稱,致使女童對陳嫌產生敬畏之心。九十六、九十七年間,他藉故將女童帶至房間,見女童手無縛雞之力,坐在床上脫去褲子強制性侵得逞。

 當晚女童向父母哭訴,卻因害怕陳嫌可能以宗教力量詛咒或遭報復等緣由隱忍,僅吩咐女童注意自身安全,直至女童上國中向老師吐露,事情才曝光。

 偵訊時陳男否認犯罪,辯稱都是女童想像,私下卻向女童父母施壓,令女童立悔過書不得聲張。女童母親不堪信眾冷潮熱諷,承受莫大壓力,十七日企圖割腕,幸被社工人員發現。

 檢方考量陳嫌於偵辦期間不斷利用宗教力量聚眾前往被害人家中騷擾、施壓,使被害人承受極大心理壓力,且他無悔意又意圖脫罪,從重求處十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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