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媒體報導,一件酒駕嗆警不雅字眼案,法官竟判無罪,真是令人傻眼、不敢恭維。
法官堂而皇之將「他媽的」、「幹Ⅹ娘」等用語,認定是男子的口頭禪應尊重其言論自由,我想一般人應該都不能茍同。雖說是口頭禪,但講出來就是不雅且不當,尤其面對執法人員口出穢語,更是「教壞囝仔大小」的負面教材,不但損及司法對社會教化的正面功能,更令人再次質疑司法是否病了。
面對執法人員造成妨害公務的行為,應有司法作為執法人員的後盾,以較嚴謹的標準審酌,以保護「執法尊嚴」,然法官如此放寬標準,執法者的尊嚴何以保障?期盼司法判決能更公正,並實現司法正義,能帶給社會民眾,更正向的力量與信心。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若今後大街小巷,甚至法庭對話,均出現不雅用語,豈是大家所樂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