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廖玉蕙:多次詢問之必要?
2011/09/29 11:08:33瀏覽462|回應1|推薦0
最新 | 發燒 | 哇新聞 | 字級:
廖玉蕙:多次詢問之必要?

最近,閱讀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作家謝林(Abdel-Moneim Selim)的短篇小說〈遺失的手提箱〉。文中敘寫因為遺失一口手提箱去警局報案的主角,從報案那刻起,開始飽嘗不斷被傳訊、追問細節的困擾,曠日廢時的結果,差點兒因此丟了工作。最後,他決定乾脆放棄尋找手提箱,謊稱東西並無遺失,卻被警局以「妨害公務罪」扣押。情節荒謬卻十分寫實,我不禁聯想起近日到中部一所一級醫院陪病的經驗。

通知兩點報到,直到四點獲准進入病房前,我們都待在無客可會的會客室裏。除了報到櫃台的護士外,分別還另有兩位護士前來婉言詢問狀況,每回我們都得細說從頭。大部分的問題甚至在我們尚未到達醫院前的幾天,就有一位護士在長途電話裡仔細盤問過了。諸如:有沒有藥物過敏?有沒有家族遺傳病史?家裡有幾個兄弟姊妹,各自有無罹患糖尿病、高血壓……自己先前曾開過刀否?同樣的話,講了又講,我感覺每個人問話的語氣都相當誠懇,納悶的是他們到底都把這些答案弄到哪裡去了?

終於,住院醫師來了!醫生開口仍舊是:「你有對什麼藥物過敏嗎?」第二個問題;「你的家族有沒有什麼遺傳病史?」接下來是?你猜對了!「家裡有幾個兄弟姊妹,各自有無罹患糖尿病、高血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一股悶氣隱隱滋生著。八點多,又來了一位白袍醫生,手上一支筆、一張紙。正要開口,我攔住他,說:「你要問他對什麼藥過敏,有沒有家族病史,……」那位年輕的醫生嚇了一跳,睜大眼反問我:「你怎麼知道?」「我能不知道嗎?幾個小時內連問四次,外加長途電話一回,共計五次。你們是怎麼啦?難道都不看紀錄的?」醫生年輕的臉孔瞬間紅成一片,囁嚅著說是醫院的規定,他們也無可奈何。

看了小說,我不禁慶幸當天沒有因之負氣提出放棄治療的請求,否則會不會像被那位被扣押的主角般,被醫院當做罹患妄想症轉送精神科治療?

這些醫護人員顯然並沒養成閱讀習慣,何以同樣的問題需要一問再問?當然不能扣他們「尋病人開心」的帽子,或懷疑他們兼具考察病人及其家屬有無罹患阿茲海默症的使命。但是,可以斷言的是:前來關心、詢問的,不管是護理人員或醫生,都不看已然記載在住院病歷上的訊息。如果他們並不看記錄,那麼,我們不禁要問那些被記載下來的資料是拿去做什麼用?住院病患固然是已經排除萬難專心來住院,應有足夠的時間對應紛至沓來的詢問;但醫護人員是否也該試著體貼病人,他們既須住院,通常是缺乏足夠的精力應付重複又重複的問話的。

其實,這樣的情況,也非這家醫院獨然。當年母親自我感覺中風進急診室,我自己手麻症狀,住院接受脊髓穿刺手術,都在不同醫院,卻也同樣接受一而再、再而三的詢問。母親對著不時更換的急診室醫生比手畫腳無數回合,時而舉手,時而摸鼻,時而走直線;我則在病房內跟所有巡房大小醫生做了無數場手勁角力及走直線的考驗。

其實,必要的確認如姓名、症狀是必須的,以防出開錯刀等的大差錯,病患應該可以理解也樂意配合;但像這般圖方便,拿同樣的問題不斷提問、試驗,罔顧病患心情與精力,就無異於騷擾了。這是看小說後的聯想,提供醫界參考。

(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教授)

【2011/09/29 聯合報】@ http://udn.com/

病例不能用抄的 才須多次詢問

 

【聯合報盧誌明/醫(高雄市)】

2011.10.01 03:04 am

 

九月廿九日名人堂廖玉蕙專欄,提及陪同家屬住院期間,五度被不同人馬「調查」藥物史與家族史,下結論說:拿同樣的問題不斷提問、試驗,罔顧病患心情與精力,無異於騷擾。

回想自己是一名實習醫學生時,我曾翻譯護理記錄,省下查問病史時間,專心理學檢查、備妥檢驗數據,推論幾個可能診斷,復習教科書教導,以免翌日遭總醫師「電」到。

然而,隔天一大早,睡眠不足的我被總醫師發現,我不過是編譯文抄公,用類似的語氣道:「病人五年前截肢、兩年前糖尿病,你都不追問病人五年前有沒有驗過空腹血糖?也不追問家族史嗎?」

當總醫師那一年,主治醫師把病歷摔到我面前說:「總醫師是怎麼帶住院醫師的?住院醫師的病歷,和實習醫學生抄的一樣。實習醫學生問了藥物過敏引起胸悶,住院醫師可以不弄清楚,是胃食道逆流,還是心絞痛嗎?每個住院醫師發把剪刀、一罐黏膠好了。」

終於是一名主治醫師時,教學醫院評鑑基準規定,住院醫師訓練「應以實際病例訓練病歷寫作」,雖然我知道護理師、實習生、住院醫師寫的病歷,肯定沒有我的完美,但是我必須遵守體制「規訓與懲罰」。

「時間暫停」(time out)制度要求,病人抵達開刀房,要查問開甚麼刀、開那裡;進到手術檯,再問開甚麼刀、開那裡;下刀前在場所有人再各覆誦,開甚麼刀、開那裡。

沒被規訓,就要被懲罰。

主管官署應會重視廖教授的困擾,檢討醫院評鑑標準後,應會修訂如下,「病歷往後由主治醫師負責撰寫,住院醫師、實習醫學生不得以學習為藉口,護理人員不得以護理專業自主為理由,反覆查問病史、騷擾病患。」

莫非這是一個,無力者痛苦地忍耐鎮壓而無力改變、有權力的人痛苦地鎮壓別人而不敢改變的堪忍時代。

2011/10/01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angkwo&aid=5685150

 回應文章

newking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看病和報案不一樣
2011/09/29 11:12

看病, 診療, 要求是精準, 一再確認, 以防疏漏, 有所必要

醫學界的訓練是如此

為了病人安全

三讀五對成為慣例

可不是廖小姐以為的那樣

好像餐廳點菜那麼簡單, 可以便宜行事.  


王國新
急診醫師
台北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教育部定助理教授
大阪大學外科醫學博士

醫林漫話 http://blog.udn.com/wangkw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