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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問與答
2010/12/08 11:23:58瀏覽562|回應0|推薦0
二代健保問與答

問:二代健保的「費基」為何?雙方爭什麼?

答:就是會被列入課徵保費的所得與基礎。衛署希望就比照所得稅法的所得,包括薪資、利息、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股利、財產交易所得或租賃所得等,只要是所得稅法定義的收入,都應納入健保家戶總所得。但是,反對者希望再加退職所得、海外所得及不動產買賣及股票交易等,以附加捐方式納入。

問:何謂「設算所得」、「虛擬所得」?這也納入上述費基嗎?

答:失業者、家庭主婦加入國民年金的投保金額是一七二八○元,雖然這些投保者並無所得;唯衛署版將此將此所得納入費基計算保費。反對者認為,這不是真的所得,是為投保國民年金方便所「虛擬」出來的,當然不應該納入。衛生署這兩天可能提出健保基本保費的對案,解決此爭議。

問:何謂費率?

答:二代健保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計算基礎,健保費收取就是以「家戶總所得」乘以「費率」,就是家戶必須繳納的健保費。

問:費率到底是多少?

答:費率與費基是連動的。即費率乘以費基,就是未來預估的保費。為健保永續經營,這筆保費總額變動不大,費基少了,費率就需拉高。衛署版訂費率是3.5%為上限,實際費率授權未來的健保監委會訂之。反對者認為,只要擴大上述費基,並加上附加捐,費率可以降2%以下。

問:費基乘費率後,所有保費都要民眾付嗎?

答:保費除了自付一部分,雇主與政府均需比照現制,分擔一部分保費。至於分擔比率,衛署版認為政府應在36%以上、雇主約27%,民眾為37%。但反對者認為,民眾應低於33%,雇主應27%,政府要高於40%。

【2010/12/0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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