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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軍公教」人員, 應該享有好福利?
2015/08/26 15:03:33瀏覽3504|回應3|推薦1

拳打貪腐,腳踢行政怠惰!

  

汪成華2015.8.26

 

【推動 效能政府--哪些「軍公教」人員, 應該享有好福利?】(二)

  
勞動‧衛生福利 篇 / 衛福部‧地方政府長照中心‧勞動部 各自為政、擾民??

 

 

秘書助理成「與民 結怨」打手!?
 

態度與品質,應列入公務員三等考績!

行政怠惰、推諉塞責,連續三個丙,就應解職回家、汰換新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副署長…秘書助理成「與民 結怨」打手!?

 

哪個單位打電話找部會首長需要經過層層關卡、外加人身侮辱呢!?

一個部會辦公室的文化素養,就像企業文化一樣,負責人與部會主管都是最關鍵的人物。

因為秘書或助理,大多數都是「聽命辦事」、「有樣學樣」!

 

勞動力發展署署長、副署長辦公室電話很難打;

經常沒人接電話,通常要等上許久許久,

好不容易等到有人接電話了,辦公室小秘書或助理、至今還沒遇上一個懂得電話禮儀的...... 只因為我告訴他們我是民眾陳情!?民眾打電話給署長?他們一個比一個兇、一個比一個大聲!?

勞動力發展署很大嗎?連小秘書、助理的官僚氣焰都如此熾盛?不可思議!

 

可以不轉告來電、不詳實紀錄問題、更奢想來協助解決問題?或接獲回電了!

明顯推諉塞責與瀆職,卻無法可管,公職人員「行政怠惰」考核辦法勢在必行!

 

勞動力發展署的署長辦公室裡,秘書、助理最大!

若沒推論錯誤,這應該是由主人、也就是經由署長與副署長的授權!?

 

這時候,該怎麼辦?找政風室?到銓敘部告發?

還是……該要衝撞的應該是「勞動部」呢?!

失業率上升,薪資下滑,全部都是「勞動力發展署」的職責,

是因為這樣,署長、副署長永遠不在辦公室?永遠不敢接電話?也永遠不公開行程嗎?

 

問:請問署長今天進辦公室了嗎??

署長辦公室小秘書:(惡言相向)署長今天不進辦公室!

問:請問署長今天請假嗎?還是有行程?

署長辦公室小秘書:(惡言相向):我不需要告訴你...

問:請問署長行程不是應該要公開嗎?

署長辦公室小秘書:(惡言相向):就算要公開,我也不對你公開......

接著把電話掛斷!

 

我開始懷疑秘書、助理的工作,不是來分憂解勞、而是來幫「政務 首長」結仇的嗎?!

 

目的是想把現任拉下台,讓國家耗損菁英,以便再換上自己的人馬嗎??

 

上一回也是完全一模一樣的應對流程….再次檢驗、依然態度差、專業不足、連基本電話禮儀都不懂,依然故我,毫無改進!

 

一個在位高層主管,若連助理都無法挑選適任、有禮之人,並掌握其道德品格與基本禮儀,

或許有這麼一天,自己就在不知不覺中.....已經被出賣與拖累了!?因這樣涉案下台的政務官

時有所聞,這或許也就是首長「用人不當」之累吧!?

 

 

 

終於明白,馬英九  總統為何惹來民怨如此之多?

 

除了綠色媒體與垃圾名嘴居功闕偉之外,或許真正要感謝的確是這些 公務部門行政(事務)人員

的打手們,專門負責「與民結怨 生事」而不是「以其專業與俸祿 為民排憂解難」吧!?

 

若同樣都有「結怨部隊」,但馬總統 親民愛民,總會在第一時間就出現在需要的民眾面前;

 

而這些府會高官們,卻連「公開行程」都不公開(已違法),日日靠小秘書擋駕、逕自

把自己關在高牆裡取暖?

 

不知這高牆 何時會被 踢爆?!

逼迫這樣「不食人間煙火」的府會高官們 ,集體推倒高牆、走出暗櫃呢!?

相信那一天的到來,也就是台灣重啟動能、再次展翅飛翔的時刻!

  

 

 

 

這樣的服務品質與素養,難道只有我們全體勞工的大家長--勞動部--轄下的勞動力發展署署長、副署長辦公室的女秘書、助理們,每天所必須上演的戲碼嗎!?成華將陸續以新聞深度採訪的調查專業,以及參與式行動研究的追根究柢精神,繼續「微服出巡」、以獲取真相、以饗全民與弱勢族群!

 


 

 

推動 效能政府--哪些「軍公教」人員, 應該享有好福利?

 

以上案例--這專業等級、與這樣服務態度、歸類於「行政怠惰」的軍公教人員,

就算國家考試通過、也應該要有實務經驗甲、乙、丙三等考績比例原則的考核與退場機制,

連續三個丙,就應解職回家、汰換新血......方能有效推動「真正的 效能政府」!

 

(待續:內政‧司法 篇/監察院‧司法院‧內政部)

 


 

 

我們全體勞工的大家長--勞動部--轄下的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力發展署署長  劉佳鈞

http://www.wda.gov.tw/home.jsp?pageno=201111160013

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 蔡孟良

http://www.wda.gov.tw/home.jsp?pageno=201304180003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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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映
2015/10/21 02:46

竹笙

來回看了許多次大蓋有一個概念了

不如有機會你應該直接問郝伯伯或許會有幫助

 


竹生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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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7 20:52

本案貪瀆上百億元,李登輝、郝柏村等軍、政要員涉案,懇請將本案改分「特偵組」卓辦為宜

主旨:為不服貴署103.07.02日北檢治御103調92字第44481號回文不實,特提出異議及說明!

說明:

1、在國軍中有兩大舞弊集團;一為軍購,二為眷改,各貪污數百億元,且枉死多人,因有軍、政要員涉案,且有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人員包庇、參與,故始終未能真相大白,且檢、調在共同偵辦此案中,諸多違失,實不解司法怎會無能至此(看不懂公文書真偽,也不懂發文程序!)

2、在77年,吾等(本人及宋昭餘先生)向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及國防部軍法等單位提出檢舉、告訴,沒想到此案到了調查局發現有軍、政要員在內後,竟勾結地檢署郭宏佑檢察官以「人頭蕭明華」做告訴人吃案,事受蕭員發現弊端,向檢、調檢舉,但迄今無人處理 。

3、在78年,本人按鈴申告國宅處涉案人員,由主任檢察官羅明通承辦,他親自到國宅處檔案室調卷開庭,發現諸多弊端及疑點,特以「偵字」案去文空軍總部請其協辦並調卷,但被其拒絕。

4、後因行政院公文被查出係以「空軍總司部令」公文稿紙所偽造,案情迅速明朗擴大,但當羅明通檢察官準備向行政院調卷時,卻被當時地檢署首席檢察官劉景義將其逼退,由其他檢察官接辦,爾後吃案不斷,且「偵字」案變「他字」案,本人「告訴人」身份也改為「告發人」,應已有不當的政治力介入本案。

5、行政院、內政部公文被偽造,空軍與市府協議書也是假的,當初涉案人以此到法院控告合法的原眷戶(原眷戶在忠孝東路三段開通時,原臨街眷戶在50年底所自費建造舖 面,設計圖由空總提供),原有舖面者想買回改建後之舖面被拒,因涉案人所偽造公文中強調:「舖面為省府所有,應公開標售,錢歸省府,原眷戶不得購買」,因此原眷戶敗訴,房子被強制拆除。(事後發現原眷戶被做人頭,96戶精華舖面被涉案人盜賣。)

6、在75年,眷村改建完成,眷戶被要求住在樓上,但在76年,原眷戶發現舖面未標售卻通通打開營業,經向空總查詢,告之係國宅處所賣,再向國宅處詢問,卻告之係空總所賣,眷戶發現受騙,紛紛向軍、司法提告。

7、最後紙包不住火,省府、市府、國防部、行政院、內政部通通否認行政院公文的真實性,市府政風處曾17次呈報情資給調查局,而行政院(政風處)也多次行文法務部、國防部請查處回覆,但雙方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也不交換卷証,令人懷疑雙方早就勾結包庇此案。

8、偵察庭有開廿、卅年的嗎?此次「御股絲漢德檢察官」將告訴人所主張弊端(偽造文書、盜賣舖面、貪瀆等)亳無實質偵辦動作,把本人指証節錄後即簽結,真是有失檢方風骨!

9、請將本案改為「偵字」案,並將本人改回「告訴人」身份,由於本案貪瀆上百億元,李登輝、郝柏村等軍、政要員涉案,懇請將本案改分「特偵組」卓辦為宜。

謹呈 台北地檢署 轉呈「最高檢察署持偵組」

告訴人:鄒筑生(國軍眷村協進會祕書長)0708

正本:法務部(加發特偵組)、國防部

副本:行政院(加發政風處)、監察院


竹生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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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7 20:51

李登輝前總統除在日本有多次喪權辱國言行外;另涉及重大貪瀆弊案,請一併追究! 

李登輝疑涉多起弊案 案情比扁案複雜

2009-01-02 22:15:10

(本報訊)陳水扁告發李登輝涉洗錢,根據最新一期的時報週刊報導,李登輝涉及的弊案,有機密外交的國安密帳、中廣售地弊案、主席專戶案、新瑞都案等,都和收賄、貪污、洗錢脫不了關係,特偵組在接手偵辦後,也將矛頭指向採購幻象戰機,代號「飛龍」的相關案件。

另據壹周刊的報導指出,最高檢察署在二○○八年十二月初已發文給國防部,要求調閱「飛龍」案的相關文件,檢方在清查資料時,赫然發現幻象戰機早在一九九八年即已交機完畢,但二○○○年以後,卻還有高達三百多億元的採購款留在國內未給付,部分資金流向更顯得疑點重重,因此已不排除和李登輝任內可能涉及的其他弊案,一起追查。

李登輝疑涉國安密帳、中廣售地、主席專户、新瑞都、幻像機採購等弊案..................

http://www.herald-today.com/content.php?sn=177
....................................

院長鈞鑒:

國軍兩大弊案(軍購、眷改)各貪瀆數百億元,很不幸;行政院也有人涉入(政風有資料),懇請 院長指定政務委員,專責督導、協調兩吃案單位!

國軍眷村協進會 (台內祉字第0910005884號)

祕書長 鄒筑生上   0518

詳情:

隨意窩日誌: 反骨狗窩部落格
http://xuite.net/q12300036
http://facebook.com/jojusen
http://blog.udn.com/mobile/KuanMom/518846

副本:法務部、國防部

各民意代表、媒體
.....................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5月 19

親愛的網友:

您好!您的電子郵件我們收到了!

您所反映的問題與建議,我們非常關心,已留供施政重要參考,並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參酌辦理後,直接回覆給您。感謝您惠賜建言,讓我們能更貼近民意。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

本案貪瀆上百億元,李登輝、郝柏村等軍、政要員涉案

敬回國防部民意信箱:

1、本案係由國軍中政戰、軍法聯手所做的弊案,有高級將領涉案,軍法局及國防部發言人室、政風室均有資料,應由總督察室彙整後送法務部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併案辦理。

2、本人在76年即向國防部政三檢舉,77年由政三移送空總軍法處,但因軍法本身涉案,所以並未依法偵辦,甚至拒絕地檢署調卷。

3、眷村舞弊非止正義國宅(忠勇新城)一處,全省800個眷村都該查,以維原眷戶權益!

4、本案現已由法務部政風小組交由「特偵組」辦理,何不主動移送軍方涉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