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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5 17:22:35瀏覽10517|回應1|推薦9 | |
《政治迫害 ?》 國家領導人,無協調權? 中華民國憲法第44條賦予總統「院際協調」的職權。
台灣立委「關說」無罪 ? 總統協調要求府會「調查關說」有罪?
這個荒謬的洩密案,關乎的不是馬英九總統一人的清白名譽與精神損害,而是台灣是否還有公道正義?
我們睜大眼睛,好好看看,台灣是不是一個「關説司法者生」、「反關説司法者亡」的可悲世界。
《曲解法令 司法問責》 黃世銘檢察長發現犯罪後舉報,舉報犯罪者-『有罪』? 接受犯罪舉報後,馬英九基於總統職責行使憲法第四十四條賦予總統「院際協調」的職權,要求調查犯罪者-『有罪』?
舉報犯罪者 有罪,線人均有罪? 調查犯罪者有罪,警察、檢調均有罪? 唯,「錄音證據」確認、關說犯罪者,無罪?
『司法問責制』,我們要求小英總統積極推動之司法改革,首先必須針對『判錯、錯判』之檢調與司法人員,必須以司法問責,否則無數冤案無解,「國家賠償」猶難以返回其名譽與精神損害。
民進黨借司法濫權? 正道不孤,馬英九總統加油!台灣的司法加油!
金門縣長候選人 汪成華: 支持馬英九總統 再上訴,以還正道。 2018.5.15
你知道媒體掩蓋下的『關說案事實』嗎? https://www.wetalk.tw/thread-2360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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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