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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1 20:26:06瀏覽892|回應0|推薦3 | |
【女童 不幸事件】食、色、性 也?! 生 老 病 死 苦 祈願小生命再一次「獲得 人身」時,得以免於災難!
社會局與職訓局,難辭其咎!
【女童 不幸事件】祈願小生命再一次獲得人身時,得免於災難! 看了一天重複循環「割喉與廢死」的新聞爆炸,觀看自己的負面精神狀態;
第一天 我在Line的群組裡發送: 【女童 不幸 不性事件】社會應深思:廢死與安樂死 的立法問題!
經過一整天的「新聞追蹤」與深入思考過後, 發現負面消息、與負面新聞過後的謾罵與廢死議題的撻伐炒作之外, 幾乎見不到「社會問題解決的 面對」與「解決社會問題的 思索與討論」; 負面新聞重複不間斷的報導,除了加重受害者家庭的心理傷痛外, 亦將再一次傷害了整體社會大眾的負面精神承載。
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不得不慎!
【防範於未然 防微杜漸】 經過一天一夜的沉澱與思索過後,發現:
【女童 不幸 不性事件】社會應深思:
1. 廢死
2. 安樂死 的立法問題外,還涉及到
3. 公娼 紅燈區設立,「不開罰 區域」法制化 (高雄性侵、割喉案 …)
4.「社會臨時工,就業人力市場 制度建立」
5. 「墮胎(殺生) 合法化--墮胎與 優生保健法 在校園」等等的社會問題…..
長期失業者 殺人?再放我出來 還要殺?(長期失業者、欠債被逼…燒炭自殺?) 若是精神病患者,原則上都有病史、病歷可查, 若是因生活就業、為圖溫飽使然,真令人扼腕、情何以堪? 社會局與職訓局,難辭其咎!
警察局警員、巡官,地檢署檢察官,法院法官…辦案時,不知有沒有會同心理醫師與精神科醫師?或有「臨床醫學」專業的警員、巡官、檢察官與法官?才能針對社會案件給予真相大白的機會與防微杜漸、防範犯罪於未然的見地與方法!?
【女童 不幸事件】食、色、性 也?! 生 老 病 死 苦 祈願小生命再一次「獲得 人身」時,得以免於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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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